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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调研组开展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立法调研
日期: 2022年05月07日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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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至26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明明带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一行开展《甘肃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立法调研。吴明明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简称“兰白自创区”)的批复要求,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切实提升支撑力和带动力,推动兰白自创区高质量发展。

  在白银高新区,调研组先后到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白银有色长通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宏达铝型材有限公司、白银云创空间数字科创园等进行了调研;在兰州高新区,调研组先后到兰州积石药业公司、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耐驰(兰州)泵业有限公司、兰州天禾生物催化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调研。调研组详细了解了兰白自创区获批建设以来,各建设主体在财政支持、人才引用、产业配套、用地保障、创新服务,以及体制机制、政策引领等方面先试先行、自主创新的重点举措和推进情况。

  吴明明表示,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技术攻关、产业升级、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开放合作为重点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要鼓励和支持在兰白自创区建立健全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健全创新体系,营造崇尚创新、勇于突破、激励成功、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环境。要根据兰白自创区发展规划,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培育形成优势互补、集聚集约、低碳循环、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格局。

  座谈会上,兰州、白银相关市直部门,兰州、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及区内企业代表等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兰白自创区立法提出了意见建议。调研组指出,省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提出“要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更好发挥兰白两区作用,切实提升支撑力和带动力”,为兰白自创区建设明确了方向。通过地方性法规,规范国家自创区建设既是全国的普遍做法,也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熟经验,彰显着立法推动、规范、引领、保护的国家自创区建设发展新特点。前期,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等有关单位通力协作,做了大量且富有成效的工作。4月25日,省政府第170次常务会议审议了《甘肃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将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调研组表示,省人大将认真梳理和研究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对接,全力推进条例立法进程。希望各有关单位能积极推荐已出台的有关好政策、好措施和好做法,为条例制定出台建言献策,使条例能够真正集中民智,解决实际问题。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史百战,省科技厅副厅长巨有谦,二级巡视员、兰白工作处处长王明学,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综合处、教科文卫处和省科技厅兰白工作处有关同志参加调研座谈。白银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兰州市人大有关负责同志分别陪同调研。兰州、白银市科技局,兰州、白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分别参加调研并座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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