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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强力助推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力争实现“四个新突破” 日期:2011年10月14日
辽宁省科技厅
“十二五”时期是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科技特色产业基地实现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省科技厅将会同基地所在地政府,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推动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实现新的突破,确保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发展,为加快推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不竭动力。
一、在搭建平台、招才引智上取得新突破。国际上的经验证明,要实现产业基地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发展,关键是要积聚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没有梧桐树,招不来金凤凰”。对于高素质的创新人才这些“金凤凰”,其“巢”就是环境,包括软、硬两个方面。目前,辽宁各科技特色产业基地对引进人才的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软环境建设方面都出台了非常优惠的政策,但由于产业基地建设时间较短,配套硬环境建设相对滞后。下一步,省科技厅将集中精力,在各产业基地建立和完善能够吸引以院士为代表的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工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研发检测中心等创新平台,提供优良的工作环境,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通过环境建设,使基地成为创新型人才和创新型知识密集区域。 二、在创新机制、完善体系上取得新突破。产业基地是个新生事物,建设发展中必然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在工作中不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突破,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一是完善基地管理机构职能。调整产业基地的内设机构和部门职能,把技术转移、产业促进、融资服务等纳入职能范围,在中高层管理人员中增加深谙产业发展、投融资、园区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二是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产业基地管理。鼓励产业基地内外企业家、中介组织、技术专家、金融专家等参与基地管理。吸引国内优秀产业基地开发运营公司和行业内的大企业投资参股开发公司,投资开发项目或建设专业园。鼓励民营资本进入产业基地孵化器和园区建设。三是完善科技创业的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进一步加快建立与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规律相一致的投融资体系,创新融资、担保等机制,形成包括政府引导资金、天使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商业信贷资金等多层次的投资主体,引导企业利用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海外融资等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四是以技术入股等形式探索科技人员参与股权分配制度,激发广大科技人员为产业基地建设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在培育产业、突出特色上取得新突破。发展特色产业基地,必须突出产业特色。省科技厅将会同基地所在地政府,选择符合区域特点和发展阶段的主导产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注重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重点支持成长性好的企业快速发展,培育一批创新活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以大带小、以小促大的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格局;鼓励各基地充分挖掘区域的自然资源和科技、人才、信息、区位甚至文化层面的各种优势,在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做大做强特色产业。 四、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上取得新的突破。产业基地,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和发展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这既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要求,也是产业基地自身的历史使命。特色产业基地作为创新资源最为集聚、人才最为集中、创业最为活跃、管理最为高效的区域,最有条件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并发挥示范作用。为此,省科技厅将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试点省”建设为契机,着力强化基地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新型产学研合作;鼓励产业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集成各种创新资源,并向产业基地内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产学研联盟倾斜,逐步推动各特色产业基地由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增长模式转型,为建设创新型辽宁、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辽宁省科技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