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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25条措施精准支持创新驱动发展
日期: 2022年06月24日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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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进云南向高质量发展迈进,精准推动云南向科技要质量,向创新要数据,向改革要产业,切实从根本上解决云南财政和科技资源配置与管理工作项目平台组织小散弱和精准支撑产业不足的问题,云南省财政厅、科技厅联合印发《云南省财政支持“十四五”科技创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充分发挥财政在创新型云南建设中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全力支持组织实施《云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和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八大工程。《措施》围绕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创新型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科技园区发展、科技人才团队培引、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支撑乡村振兴、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八个方面,提出具体支持举措,力争通过政策措施指引,最大限度释放云南。

  结合云南目前科技创新平台对产业支撑不足和缺少世界一流大平台的问题,在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措施》提出对新认定的云南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不超过5亿元、1000万元和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资金支持。对省自主建设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结合云南科技国家园区少和在主动支撑云南高质量发展动能不足的问题,在支持科技园区发展方面,《措施》提出建立三级科技联动投入机制,省级财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照3:3:4的比例出资,设立科技创新联合资金,支持园区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强化科技园区争先进位和升级激励,对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研发经费补助。

  结合云南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屈于劣势和培养高层次人才配套政策不活的问题,在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培引方面,《措施》提出对新建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180万元、9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省外“两院”院士及其团队入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或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按“动态申报”、及时立项的方式组织实施。对在滇“两院”院士牵头承担的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按5年一个周期给予稳定支持,在确定的重点方向、领域、任务范围内,由领衔院士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安排科研经费使用。

  结合云南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质量不高和现有技术交易市场活力不足的问题,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措施》提出支持各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基地建设,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最高可补助1亿元。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技术合同交易金额或有关股权折算金额,每项科技成果按照20%给予资金补助,每项最高可补助20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根据该科技成果新增产值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可补助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转化产品推行首购和订购制,对采购方按照成交金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可补助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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