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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与以色列签署产业研发合作协议

科技部门户网站  www.most.gov.cn      2008年10月09日     江苏省科技厅

    9月23日,江苏省政府与以色列工业、贸易和劳工部在南京签署了“江苏与以色列关于民营企业产业研究和开发双边合作协议”,此举将推动双方在工业和技术研究开发方面加强合作,支持两国实体间联合开展工业研发项目,并促进联合研发项目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这是以色列政府首次与中国的一个省签署产业研发合作协议。

    以色列高技术研发实力雄厚,中以双方近几年科技合作与交流日益密切。2006年5月原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访问以色列,在与时任以总理奥尔默特洽谈双方交流和合作,双方都希望充分发挥在科技研发与产业化方面的各自优势,发展并加强江苏和以色列在经济、工业、技术和商业领域的合作。希望通过在产业技术研发方面的合作,促进和支持两国商界、公司等各种实体间的联合工业研发项目,来增强彼此的产业竞争力,进而发展和加强双方在经济商业领域的合作。为此,双方当时就提出了联合设立“江苏—以色列高科技产业研发合作基金”的建议。

    今年3月份在北京召开“两会”期间,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会见以色列驻华大使以及时任以色列驻上海总领事顾特曼先生时表示,同意以江苏省政府的名义同以色列签署相关研发合作协议,并指示尽快抓紧办理。4月初,江苏省科技厅朱克江厅长专程赴以色列,与以色列对口合作执行机构——以色列工业、贸易和劳工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进行当面磋商。

    据悉,产业研发合作协议的目的是推动双方在工业和技术研究开发方面加强合作,支持两国实体间联合开展工业研发项目,并促进联合研发项目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其核心内容是倡议双方共同建立一项框架计划,从资金上支持经双方共同批准的、两国实体间的工业研发合作项目,并且这些项目将面向国际市场进行商业化。

    根据协议,双方为开展合作研发项目的各自单位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但双方遵从各自的资助制度和规则。同时,双方打算每年为各自国家的项目合作方提供最高达150万美元的经费支持。江苏省科技厅和以色列工业、贸易和劳工部下属的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分别代表各方,作为该合作协议的执行机构。

    (江苏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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