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的各项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计划司组织全司同志认真学习了《科技进步法》原文,参加了部里统一组织的专题辅导讲座,完成了《科技进步法》自测题。7月10-11日,组织全司同志结合计划司的职责任务,研讨如何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完善配套制度措施。
同志们一致认为,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着眼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奋斗目标,突出自主创新这条主线,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新时期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目标、方针和战略,强化了激励自主创新的措施,为新时期科技事业发展和全社会科技进步奠定了重要的法治基石。在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完善配套制度等方面,大家认为要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科技宏观管理。把依法行政落实到科技改革和发展事业的进程中,落实到科技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通过法制化的程序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二是深入落实《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研究制定“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按照《科技进步法》关于“制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要求,尽快启动“十二五”国家科技规划研究与编制工作。三是加强科技计划管理,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强化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规范、协调与监管,推进科技计划管理的公正、公开、规范和高效。四是推进平台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按照《科技进步法》对平台建设的要求,平台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将依据“突出重点、明确层次、分步实施、协调推进”的思路进行。五是加强区域科技合作,发挥部省会商的作用。按照《科技进步法》提出的“国家加强跨地区、跨行业和跨领域的科学技术合作,扶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科学技术进步”。六是加快科技信用体系建设。《科技进步法》中明确要求科技人员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并通过建立科技人员学术诚信档案予以规范和监督。七是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科技评价制度。进一步明确科技评价的标准,坚持以国家目标或科技自身发展目标为导向,针对计划、项目、机构、人员等不同对象,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的特点,确定不同的评价目标、内容和标准。八是突出保用结合,以保护和促进自主创新为核心,加强科技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