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研究机构是我国政府研究机构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过程中,中央政府研究机构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科技资源的配置得到了优化,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
一、研究机构的规模、覆盖范围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为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1999年开始,政府研究机构进行了以企业化转制和分类管理改革为特征的重大组织结构调整,使中央政府研究机构的总体规模和覆盖范围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在规模上,研究机构的数量和人员大幅减小。机构的数量从转制前1998年的791个减少到2007年的319个;从业人员从28.16万人减少到9.26万人;科技活动人员从16.96万人减少到6.55万人。2007年,中央政府研究机构的数量仅为1998年的40%,从业人员仅为1998年的三分之一。
在覆盖范围上,研究机构已经从产业部门以及可以面向市场的研究领域退出。1999-2007年间减少的研究机构主要是以下三类:
第一类为工业、建筑交通信息类研究机构,是服务于工业、建筑业、交通仓储、邮政以及信息传输与计算机服务等产业部门的研究机构。这类机构从1998年的366个减少到51个,从业人员从16.44万人减少到1.15万人,科技活动人员从9.29万人减少到0.88万人,机构数量减少了85%,从业人员和科技活动人员分别减少了93%和90%。减少的机构服务于产业部门,属于技术开发型机构,已转制成为科技型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进入企业集团。
第二类属于专业技术服务类的研究机构,是在气象、地震、海洋、测绘、地质勘查、技术检测、环境检测、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以及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领域进行科研的研究机构,从1998年的159个减少到57个,从业人员从3.28万人减少到1.35万人,科技活动人员从2.33万人减少到1.08万人,机构数量减少了64%,从业人员和科技活动人员分别减少了59%和54%。这部分机构虽属于公益类研究机构,但具有面向市场能力,通过分类管理改革已经转向企业化运营。
第三类为综合科学研究领域的研究机构,是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学、农学以及社会人文科学领域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即知识创新的研究机构,不以具体的国民经济行业为服务对象。这类机构从1998年的126个减少到98个,从业人员从5.19万人减少到3.60万人,科技活动人员从3.51万人减少到2.69万人,机构数量减少了22%,从业人员和科技活动人员分别减少了31%和23%,其变化主要是通过转制和人员分流来实现的。
二、在科研领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
科技资源的分布情况表明,中央政府研究机构的科技工作已经集中在基础科学和战略高技术领域以及社会公益领域,为国民经济和社会提供科研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
2007年,中央政府研究机构的从业人员、科技活动人员总量中,综合科学研究领域内的比例分别为38.8%和41.1%;在对中央政府研究机构的政府拨款中,综合科学研究领域内的比例为53.8%。综合科学研究领域集聚了我国最优秀和最高水平的研究机构,是基础科学和战略高技术领域研究的核心力量。
2007年,中央政府研究机构在社会公益领域的分布情况是:
——农、林、牧、渔业类研究机构。这类机构主要从事农业科学研究,其从业人员和科技活动人员占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2.4%和10.8%,政府拨款占总量的比例为12.1%。
——专业技术服务领域研究机构。这类机构涉及气象、地震、海洋、测绘、地质勘查等,不仅涉及的科技领域广,而且基础性投入高,其人力资源和政府拨款的分配比例相对较高,从业人员和科技活动人员的分配比例为14.5%和16.3%,政府拨款的分配比例仅次于综合科学研究类机构,为16.0%。
——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的研究机构,即服务于国民经济行业的环境、公共设施管理、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公共管理等行业的研究机构。这类机构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如医疗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灾害防治、环境科学等领域的研究,涉及的科学技术领域比较广,其人力资源的分配比例相对较高,从业人员和科技活动人员的比例分别为21.9%和18.3%,仅次于综合科学研究领域,政府拨款的分配比例为8.7%。
以上三类机构,其从业人员和科技活动人员占总量的比例分别为48.8%和45.5%,政府拨款占总量的比例为37.6%。
在综合科学研究以及社会公益领域外,还有一类是工业、建筑交通信息类机构。在企业化转制前的1998年,中央政府研究机构的科技资源主要集中在这一类别,其从业人员和科技活动人员的分配比例分别为58.4%和54.8%,政府拨款的分配比例为37.1%。经过改革,技术开发型机构已经企业化转制,2007年这三项比例下降为12.4%、13.4%和8.7%。目前,这类机构主要进行与履行政府职能密切相关的涉及到行业共性的科技工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具有明显的公益性。
表1 中央政府研究机构的分布情况
|
|
机构数 |
从业人员 |
科技活动人员 |
政府拨款 |
|
家 |
% |
|
% |
万人 |
% |
亿元 |
% |
|
合计 |
319 |
100 |
9.26 |
100 |
6.55 |
100 |
289.08 |
100 |
|
综合科学研究领域 |
98 |
30.72 |
3.60 |
38.82 |
2.69 |
41.06 |
155.38 |
53.75 |
|
农、林、牧、渔业 |
59 |
18.50 |
1.14 |
12.35 |
0.71 |
10.78 |
34.99 |
12.10 |
|
专业技术服务类 |
57 |
17.87 |
1.35 |
14.54 |
1.08 |
16.43 |
46.3 |
16.02 |
|
社会公益事业类 |
54 |
16.93 |
2.03 |
21.86 |
1.20 |
18.32 |
27.32 |
9.45 |
|
工业、建筑交通信息类 |
51 |
15.99 |
1.15 |
12.43 |
0.88 |
13.40 |
25.09 |
8.68 |
三、科技人员素质明显提高
研究机构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比例不断上升,科技活动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
2007年,中央政府研究机构共有科技活动人员6.55万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有1.31万人,占20%,具有硕士学位的有1.44万人,占22%,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人员合计为2.75万人,占42%。企业化转制和分类改革前的1998年,中央政府研究机构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比例仅为2.8%和9.7%。
综合科学研究领域研究机构的科技人员素质最高,在2.69万科技活动人员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有0.78万人,占29%,具有硕士学位的有0.57万人,占21.4%,合计为1.34万人,占50.4%。
四、政府科技拨款总量持续增长,支持强度大幅度提高
政府对中央政府研究机构的拨款增长很快,经费支持的强度不断提高。2007年,政府对中央政府研究机构的拨款为289.1亿元,是企业化转制和分类改革前的1998年(80.4亿元)的3.6倍,年均增长15.3%;人均政府拨款为31万元,是1998年(2.9万元)的10.7倍,年均增长30%。
五、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的规模不断扩大
R&D经费和R&D人员是进行研究与发展活动实际使用的经费和投入人员的工作量,是衡量研究机构进行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规模的重要指标。
2007年,中央政府研究机构R&D经费达到185.1亿元,是1998年(86.1亿元)的2.1倍,年均增长8.9%;R&D人员为8.4万人年,比1998年(6.1万人年)增加了2.3万人年;按R&D人员平均的R&D经费为22.1万元,是1998年(14.1万元)的1.6倍。
R&D经费和R&D人员在各类机构的分布情况是:综合科学研究领域研究机构,分别占61.6%和65.5%;专业技术服务类研究机构,分别占12.5%和9.9%;社会公益类研究机构,分别占8.2%和9.7%;工业、建筑交通信息类研究机构,分别占9.1%和7.7%;农、林、牧、渔业类研究机构,分别占8.7%和7.2%。
六、主要承担政府计划任务,服务于国家目标
中央政府研究机构的任务主要来自政府部门,其中,中央政府部门的比重最高。2007年,研究机构的课题总经费中,来自政府科技项目的经费比重为76.7%,其中中央政府科技项目的经费比重为70.1%,地方政府的科技项目的经费比重为6.6%,企业委托科技项目的经费比重为9.4%。从研究的技术领域看,中央政府研究机构的研究重点是高技术领域。2007年研究机构的课题总经费中,属于高技术领域课题的经费占64.5%,其中:生物技术17.7%,海洋技术15.1%,信息技术14.0%,新材料15.2%,航天技术4.4%,自动化技术3.5%,能源技术3.2%,激光技术1.5%。可见,中央政府研究机构主要是服务国家目标,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科学技术前沿问题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和公益性研究。
七、以科学研究为主,更加重视知识创新
科学研究(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以知识生产为目的,其产出也是以知识为主,研究机构的R&D活动特别是科学研究主要为企业的进一步的创新提供支撑,提供公共产品,服务于公共利益。
中央政府研究机构的R&D活动以科学研究为主,重视知识创新。2007年,中央政府研究机构用于R&D活动的185.1亿元经费中,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比例分别占26.4%、45.8%和27.8%,科学研究的比例占72.2%。从不同领域的研究机构看,各类活动的分布比例不尽相同,这主要取决于各类机构的特征。在综合科学研究领域,科学研究的比例最高,占87.5%;其次是专业技术服务类研究机构和社会公益类研究机构,科学研究的比例分别为60.6%和51.4%;在农、林、牧、渔业以及工业、建筑交通信息领域,科学研究的比例相对较低,分别为38.9%和34.3%。
表2 中央政府研究机构R&D经费按活动类型分布
|
|
R&D经费
(亿元) |
基础研究
(%) |
应用研究
(%) |
试验发展
(%) |
|
总计 |
185.05 |
26.35 |
45.81 |
27.84 |
|
综合科学研究领域 |
113.96 |
34.19 |
53.33 |
12.48 |
|
农、林、牧、渔业 |
16.07 |
9.17 |
29.74 |
61.10 |
|
专业技术服务类研究机构 |
23.17 |
15.38 |
45.24 |
39.37 |
|
社会公益类研究机构 |
15.11 |
13.82 |
37.55 |
48.62 |
|
工业、建筑交通信息领域 |
16.74 |
16.01 |
18.30 |
6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