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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建区满六年的天津大港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顺利通过验收。大港区位于天津市东南部,濒临渤海湾,面积1113.8平方公里,是天津滨海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港区从1995年开始创建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工作,1997年9月被天津市政府批准为“天津市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2001年被批准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大港区区内油气资源丰富,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石油加工及石油化工基地,发展潜力巨大。该区拥有大面积的沿海滩涂和湿地生态系统,占总面积的2/5以上,是候鸟迁徙的重要经停地,生物多样性十分显著。大港区在大港油田、天津石化等国有大企业建设投产之后才设区(1979年),是典型的“先建厂、后建区”的城市类型。建区之初的城市功能十分薄弱,厂区融合、城乡协调等矛盾十分突出。 实验区建设6年以来,围绕总体规划确立的目标和任务,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服务功能为重点,有效缓和了大企业的“小社会”与城市建设和管理之间的矛盾、石油加工及石油化工的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农业生产条件差与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之间的矛盾等,经济实力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大幅度加强,人居环境不断优化,有力地促进了本地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该区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区”、“全国环保模范城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荣誉称号,建立了“古海岸湿地贝壳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港古泻湖湿地(区级)自然保护区”、“北大港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大港已经成为一个环境优美、经济实力强、城市服务功能大幅提升的滨海新城。 大港区坚持以人为本、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实验区建设重点的工作思路,因企业而建、重企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特别是大港发电厂实施的循环经济、节能减排项目,在节水、节电、节能、减少排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了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实验区还通过大力宣传可持续发展理念,形成了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具有明显的特色和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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