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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条件财务工作》2008年第二期

科技部门户网站  www.most.gov.cn      2008年09月16日    

1. 李学勇书记、尚勇副部长出席四川省科技金融工作推进会
2. 重庆市六措并举加强科技经费监管取得新突破
3. 再接再厉,将科技保险工作推向新的阶段
4. 科技保险是推动地方科技创新,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有效途径


李学勇书记、尚勇副部长出席四川省科技金融工作推进会

    5月5日,四川省召开科技金融工作推进会,对全省科技金融工作进行部署,以期通过政策引导和体制机制创新,推进资本要素向高新技术产业集聚。  
    会议首先由一系列揭牌和签约活动拉开序幕。揭牌的中国科技金融研究中心设在四川大学,是国内首家专注于科技金融研究的应用性科研机构。揭牌的还有省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中心、科技金融与数理金融四川省重点实验室、金融智能与金融工程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签约协议涉及上市培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投资、科技保险等多个领域。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兴业银行以及数十家省内外风险投资机构参加了会议
    蒋巨峰省长在会议上指出,四川省科技人才资源丰富,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四川立足科技人才优势、为推进跨越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高新技术产业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资金问题仍然是制约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大瓶颈因素。四川省科技金融工作要在五个方面进一步探索和推进。一是搭建沟通平台,金融部门要创新政策环境和金融工具,高新技术企业要严格按金融规律办事,科技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要为金融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二是拓展投融资渠道,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探索政府引导、风险投资、上市融资、信贷支持等不同的投融资模式。三是创新体制机制,政府性资金主要发挥引导激励作用,当前要特别重视风险投资,推动风险投资和科技创新紧密结合。四是强化政策驱动,制定、落实好相关政策,切实发挥在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五是加强人才培养,建立经常性培训制度,培养科技金融复合型人才,当前特别要加强对创业投融资专业人才的培养。
    李学勇书记在讲话中指出,科技金融工作在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地加大科技金融工作的力度,四川在这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四川推进科技金融工作体现了五个特点:风险投资成为孵化企业的新动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开拓了现代金融的新产品,创业板扩大了科技企业新平台,科技贷款为高新技术企业打开了新通道,科技保险成为科技企业化解风险的新方法,这些是很好的经验。
  李学勇书记还表示,科技部愿意与金融界携手,在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为推动科技和金融的紧密结合,为探索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为共同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不懈努力。
    科技部副部长尚勇、四川副省长李成云出席会议。科技部发展计划司、条件财务司、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基础研究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重庆市六措并举加强科技经费监管取得新突破

    近年来,随着财政科技投入的增加,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问题,这对科技经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重庆市科委采取六项举措,加强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建设,着力构建科技经费全过程监管体系。
    一是开展项目预算评审试点。出台《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评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科技项目预算评估评审制度,明确预算评估评审的原则、主要任务、基本程序,首次对申报2008年市级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的项目进行了预算评审试点,项目财政资助预算平均调整幅度为10.9%,单个项目最高调减幅度达25%。
    二是开展新购仪器评议。制定《重庆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大型仪器设备联合评议的范围和程序。
    三是强化过程管理。建立科技项目中期财务检查制度,由财务专家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经费开支情况和自筹经费到位情况进行综合评判,财务评分占综合评分比例达到30%,累计检查重大专项和重大项目200多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四是突出财务验收审计。制定《重庆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暂行办法》,建立财务验收制度,共审计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重大攻关等重大科技项目40项,审计财政专项资金7049万元,对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5个项目承担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对问题较突出的5个项目承担单位给予了内部通报处理,并首次对4个项目收回违规资金10.94万元。
    五是推行项目绩效考评。制定《重庆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制度,明确了科技项目考评的原则、依据、内容和程序,提出了考评结果的应用方式,对3个科技项目开展绩效考评。
    六是完善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出台《重庆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的8个严禁规定等管理办法,建立科技经费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罚力度,公布违规违纪举报电话,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科技经费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全过程监管体系的逐步形成,对规范我市科技经费管理,堵塞科研经费漏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科技经费监管是一项长期性工作,现在仅处于初始阶段,经费监管以查找问题和自我纠正为主,处理还是从宽的、警示性的。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完善制度措施,形成科技经费监管的共识和合力。(重庆市科委条件财务处供稿)


再接再厉,将科技保险工作推向新的阶段
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在科技保险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自从去年科技保险工作启动以来,科技部与中国保监会密切合作,在地方政府和保险机构的积极参与下,科技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保险事业参与自主创新战略的成效日益显现。在此,我代表科技部,向中国保监会袁力主席助理,并向为此项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地方科技部门、高新区、保险机构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我们在这里探讨和推进的科技保险工作,就是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措施,目的就是为企业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的氛围,实现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有效结合,这也是实践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重要内容。
    科技保险工作正式启动至今已有1年多的时间,科技部和中国保监会决定召开这样一个座谈会,邀请首批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科技部门和保监部门,参与科技保险的保险机构以及部分专家学者共同总结交流试点的经验和问题,探讨今后的工作思路。今天的座谈会同样是科技部与中国保监会学习和贯彻“十七”大和“两会”精神的会议,我希望大家把握主题,实事求是,畅所欲言,围绕科技保险试点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广泛发表意见和建议。我们会积极改进工作,力争在以后的科技保险工作中有所创新、有所作为,为科技创新,保险事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营造更好的环境。
    下面,我谈几点认识和看法,供大家参考和讨论:
    一、科技保险工作初见成效
  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其若干配套政策和《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明确指示下,科技部和中国保监会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在深入调研和详细规划的基础上,于去年7月,正式启动了科技保险的试点工作。经过大半年的努力,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一)科技保险的政策环境已经基本形成
  2006年,科技部、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129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出口信用保险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服务的通知》(财金〔2006〕118号)两个文件的出台,为科技保险搭建了宏观性的政策框架。2007年,各试点地区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政策和措施,如深圳市制定了《深圳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州高新区出台了《关于支持科技保险试点贴补企业保费的通知》;重庆市颁发了《重庆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这些《办法》和《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的条件、补贴的方式和补贴的比例,为科技保险试点提供了政策上的保障。
  (二) 科技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2007年7月20日“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备忘录签署仪式”在北京举行,科技保险试点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随后,北京、天津、重庆、武汉、深圳和苏州高新区等首批科技保险创新试点的“五市一区”立即展开了推进工作。各试点地区都成立了科技保险试点工作组,在当地科技部门和保监局的协调下,各保险机构开展了一系列面向高新技术企业的宣传、推广和培训活动。到目前为止,投保的企业在逐渐增多,企业对科技保险服务多样性的需求也在增加,这表明,科技保险工作将迎来新的局面。
  (三) 科技保险理念已被广泛认同
  科技保险从一个不为人知的概念,在短短的一年多内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这与试点工作的广大参与者对科技保险理念的积极推广密不可分。一方面,科技部、中国保监会的许多同志与地方政府、保险公司、科技企业等开展了多方位的、多形式的交流与磋商,使科技保险首先赢得了科技界和保险界的认同和支持;另一方面,各试点单位通过举办科技保险宣导会、科技保险交流会等,积极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工作的宣传推广,对高新技术企业宣传、讲解科技保险条款及政策,或通过在网站上开辟 “科技保险”专栏等形式,使企业逐渐成为科技保险的拥护者和参与者。
  二、新形势下科技保险新的任务
  当前,国内外创新创业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技术创新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选动力。科技保险可以为创新排解后顾之忧,分散创新的风险,应时而生,并已在我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新的形势下,它将被赋予新的使命。
  (一) 为落实中央精神,引导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
  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纷纷出台措施,以金融、财政、税收等手段,营造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作为新的科技金融工具,科技保险在规避风险、鼓励创新中优势明显,大有作为,理应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二)当前的科技任务急需科技保险这样的科技金融支撑工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为未来科技工作描绘了一幅宏伟蓝图。要成功实施这一规划,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全面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要大力建设一批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面向企业的创新支撑平台和企业技术中心,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产学研为核心的区域创新体系。另外,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重大专项,到目前为止,大型飞机、重大新药创制、下一代移动通讯等项目已正式启动,其他几个也将适时相继启动。以上这些科技重点任务的顺利完成,需要调动一切科技资源,包括科技人才、资金等,而这些资源的获得与使用都需要缜密的风险规避系统和风险补偿机制。如何进一步发挥科技保险在促进自主创新中的作用,仍是一个重要课题。科技部已将包括科技保险在内的科技金融工作列入今年党组重点工作之中。
  三、再接再厉,将科技保险工作推向新的阶段
  (一)及时做好试点总结,研究启动第二批试点。通过此次试点,在发现问题的同时,可以获得许多宝贵经验,各试点单位要对试点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总结。另外,包括成都、沈阳、上海浦东新区、西安高新区等地方也开展了前期准备工作,希望成为第二批科技保险试点地区,科技部将与中国保监会协商后尽快启动。
  (二)加强部门协调,整合科技保险资源。科技保险的开发、推广涉及到各方利益,在此次试点过程中,相关部门已初步建立了合作机制。为进一步提高效率,加强政府引导,科技部、中国保监会还要继续加强与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以及地方政府、保险机构之间的联系,集成各方资源,形成推进科技保险的合力。
  (三)加强引导,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参与科技保险的积极性。科技部和中国保监会要继续加强面向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训和宣传工作,要让更多的企业深入了解科技保险的重要性。要通过新闻媒体和科技部门、保险机构的渠道扩大对科技保险的宣传,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广大社会公众和科技企业的辅导,调动他们参与科技保险的积极性。要积极落实扶持科技保险的财税政策,使企业参与科技保险的投入计入企业技术开发费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投入范围。同时,我们正在研究通过政策引导类计划经费管理的改革,争取将科技保险的费用纳入科技经费的开支范围。
  (四)广开思路,创新科技保险工作。科技保险是一类新型的保险,除了一般的风险保障功能外,也同样具备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功能。因此,要继续开发适合企业需要的科技保险新险种,建立和扶持新产品研发中心。不断拓宽科技保险领域,目前由人保财险公司牵头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债券保险工作,就又是一次科技金融创新,希望能够尽快推进。同时,保险资金参与国家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创业投资的相关工作也在积极研究中,希望能够尽快取得突破。
    同志们,对我国科技发展来讲,科技保险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科技保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和科技保险的全面推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此,要注重抓好科技保险工作人才的培养、科技保险数据库的建立、科技保险发展规划等工作,把科技保险当成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好。
  衷心希望我们能够继续紧密合作,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做出更大贡献!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科技保险是推动地方科技创新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有效途径
中国保监会袁力助理在科技保险工作座谈会上的致辞

  很高兴参加科技部和中国保监会共同组织的这次科技保险工作座谈会。在此,我谨代表中国保监会对科技部和刘燕华副部长对保险业的一贯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各位与会的各位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科技保险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保险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为服务自主创新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保险业紧紧抓住极为难得的战略机遇,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防范风险为生命线,以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根本目的,在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上迈出了重要步伐,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
  2007年是近年来保险业发展形势最好的一年,保险市场保持了增长较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年实现保费收入7035.8亿元,同比增长25%。截至2007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2.9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7万亿元,资金运用收益超过前五年的总和,投资收益率为历史最好水平。目前,保险公司数量达到110家,行业资本金总量超过2000亿元。随着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对科技企业自主创新必将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二、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保险机制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阶段提出的宏伟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必须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彻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科技保险作为科技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必将对我国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发挥重要促进作用。
  第一,科技保险是企业推进自主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科技企业引入保险机制,能够为研发设备提供风险保障,强化对关键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增强科技企业的发展活力。此外,保险资金是支持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通过适当的渠道和方式,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运用领域,能够增加科技企业资金供给,符合现阶段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体制的要求。
  第二,科技保险是推动地方科技创新,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有效途径。2007年确定的第一批科技保险试点城市(区),都是重要的区域经济中心,在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如天津滨海新区是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是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武汉为中心的城市圈是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这些城市和地区大力发展科技保险,推动与各地区域定位相吻合的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将成为这些地方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国家区域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
  第三,科技保险是扩大保险覆盖面,创新保险服务领域和服务方式的有益探索。大力发展科技保险,针对科技企业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提供新的保险产品,能开辟新的服务领域,改进保险服务。比如,出口信用保险围绕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加大对高科技产品出口的保险支持力度,既拓宽了保险服务,又推动了企业的科技创新,优化了企业的出口结构。
  三、着眼长远,务求实效,进一步推动科技保险创新发展
  科技保险工作启动以来,保监会、科技部会同参与试点的地方政府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地方保监局、保险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工作进展很快,目前已经取得初步成果。2007年,科技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5.9亿元左右,参保科技企业超过1100家,风险保额超过685亿元。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切实加强理赔服务,在2007年试点当年就支付科技赔款11.75亿元,让投保企业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科技保险的保障功能。
  在下一步的科技保险试点中,希望大家要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创新,有针对性地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继续推动科技保险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一是进一步加强科技企业与保险的深层次合作。充分发挥科技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在高新区债券增信保险、保险资金支持科技发展等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二是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切实落实已出台的政策措施,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国家和地方层面争取更多、更具体的扶持政策。三是稳步扩大试点范围。保监会和科技部将继续实施第二批试点,进一步扩大科技保险服务领域。四是切实改进保险服务。保险机构要继续提高管理水平,改进服务质量,更好地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科技保险在我国是一项开创性工作,是保险业支持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希望大家通过本次座谈会,能够认真总结前一阶段试点城市和单位积累的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力争进一步扩大科技保险的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为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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