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2004年资源类境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项目前期费用扶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鼓励和扶持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开展境外资源类投资和利用境外资源领域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据介绍,《补充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将境外企业注册或合同签约时间扩展到了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对重点扶持项目之外的其他资源类项目,企业可以提出申请。财政部、商务部将根据对重点项目的资助情况统筹考虑。
据了解,此前财政部、商务部已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04年资源类境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项目前期费用扶持有关问题的通知》。《补充通知》是对《通知》的进一步完善。
(资料来源:证券日报 家路美 200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