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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业创新与监管良性互动

科技部门户网站  www.most.gov.cn      2006年09月18日    

    上海银行业监管部门针对新业务新情况及时跟进和调整监管措施,引导、鼓励和支持金融创新活动。  

    一是大力推进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上海银监局制定并下发了《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和督促上海中资商业银行组建合规部门。   

    二是首创分类监管,实践效果良好。自2003年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实行年度监管评估以来,上海银监局通过对评估体系的后评价,根据评估结果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不同类别情况提出监管对策,在银监会系统中首创分类监管,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  

    三是强化非现场监管,实现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的有效协作。通过增强非现场监管的全面性、前瞻性和系统性,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持续性和深入性,实现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的有效协作,努力提升有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开展功能性监管,有效整合监管资源。2005年12月,上海银监局率先成立业务创新监管协作的专门部门,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营运中心的监管,形成了“前—中—后台”的监管格局。

    百度一下(www.baidu.com),金融监管找到相关网页约82,600篇。金融监管也被称作为金融监管治理。该提法在国际学术界和监管实践中是一个较新的领域。治理水平、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有效性是决定金融体系稳健性的主要因素。逐渐采用良好的治理方法是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共同的责任,监管机构始终采取良好的治理结构,是其监管对象引入良好治理的前提条件。如果监管治理不完善,监管当局的公信力和监管权威将受到影响,难以有效地推动被监管机构改进公司治理,进而会导致道德风险。咱们国家最初的金融监管工作是由央行来执行的。但随着和国际接轨,要求央行在制定货币政策的职能加强,因此央行的监管职能被独立出来,形成银监会和保监会。对所有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监督管理。

(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沈则瑾 200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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