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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研院所改革转制情况

科技部门户网站  www.most.gov.cn      2003年04月24日    

    2002年,江苏省继续推进应用型科研机构的改革转制工作,截止12月底,26家首批转制科研机构已有20家完成了转制工作,其余6家已接近尾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基本完成全省应用型科研机构的转制工作。在推进科研机构改革转制中,我省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形成了江苏科技体制改革的鲜明特色。

  一、坚持转制与改制相结合

  科研机构转制是中国科技发展中一件引人关注、影响深远的大事,其目的是要从根本上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体制与机制问题。但科研机构转制如果只是行政隶属关系的简单变更,单位登记性质的表面变换,而不进行产权关系的根本变革,则转制的结果只会导致科研机构重复国有企业的老路,使其发展陷入新的困境,因此,我省应用型科研机构改革,从开始在制度设计上就克服了这一问题,坚持科研机构转制与改制并举,努力推进科研机构按照投资多元化、产权明晰化、劳动力市场化要求,建立以股份制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目前,我省已完成转制的20家科研机构中,有18家按规定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其中,国有相对控股2家,完全民营化11家;其余2家为退出科研序列一家,整建制进入企业集团一家。

  二、坚持自主选择与规范改制相结合

  科研机构向企业转制涉及到包括科研机构在内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国家、科研机构和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在科研机构改制模式和实现途径上要充分尊重科研机构及其广大职工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科研机构及其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使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投身到改革事业中来。另一方面,改革又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到许多的政策法规,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有序地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此,我省在推进应用型科研机构改制规范操作上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规范院所转制工作的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江苏省省属科研院所改制转制工作办事程序》。明确院所改制的工作步骤、每一阶段的工作内容、需要提交的材料、每一阶段工作要求以及各有关部门在院所改制过程中的工作职责等。二是实行院所改制工作的主协调律师制度,组织部分律师事务所参与科研院所的改革工作,通过律师事务所向改制院所委派主协调律师。由主协调律师对院所改制进行辅导,协调审计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共同参与方案的制度、股权设计、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法律关系变更等规范文件的制作等,按照法律制度,规范操作。三是改革转制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分类培训,按照行政管理要求,规范运行。

  三、坚持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相结合

  改革是动力,发展才是目的。科研机构改革转企不是简单御包袱,更不是要削弱科研机构的科研开发力量,而是要使科研机构在新的体制下更好地加以发展。因此,为推动转制科研机构通过改革求发展,我省在大力推动科研机构向现代企业转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积极创造有利于科研机构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首先是引导科研机构加快机制转换,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深化单位内部改革,健全责权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制度,鼓励资本、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建立经营者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二是把转制科研机构转制的目标设计定位在发展上引导科研机构在制定改革方案同时,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支持其发展特色产业和开展技术创新;三是出台了一些列减轻科研机构转制负担和解决后顾之忧的政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了科研机构发展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四是出台了《江苏省科研机构的技术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年筹集2500万元,专门用于支持转制科研机构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科技产品和工程技术,两年来,已立项支持了54项重点项目,促进院所技术创新和发展。

  四、坚持科研机构改革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相结合

  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是我国政府当前在科技领域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工作,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技术开发体系是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的核心工作。我省在促进科研机构改革转制与区域性创新体系建设相结合方面,首先是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通过科研机构的改革实现对我省现有科技力量布局和科技资源配置进行调整和优化,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二是引导科研机构转制为现代科技型企业,使之成为技术创新的先导力量或为企业技术进步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大力促进转制科研机构增强持续创新能力,促进转制科研机构继续保持自身优势和特色,推动其加强共性技术和战略高技术的研发。根据创新体系建设的要求,依托改制院所,建设了一批重点实验室、科技开发中试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开发基地,据统计,我省首批转制科研机构中,建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科技开发中试基地1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这批设施的建设不仅增强了转制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同时丰富了我省的区域创新体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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