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92号(公示已结束)
索 引 号: 306-14-2019-877 发文机构: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25日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6日
发文字号: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92号 有 效 性: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92号(公示已结束)

    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结束,我办共收到有关单位和专家提名的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295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298项(通用项目239项,专用项目59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956项(通用项目784项,专用项目172项)。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形式审查合格的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290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234项以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767项予以受理,在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和我办网站(http://www.nosta.gov.cn)同时公布。专用项目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28项不予受理,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5项,国家技术发明奖5项(通用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8项(通用项目17项,专用项目1项)。
    自受理项目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提名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办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注明:异议材料)
    邮政编码:100045

    附件: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受理项目目录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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