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961号(科学技术类055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 引 号: 306-36-2019-452 发文机构: 科技部
成文日期: 2019年08月31日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13日
发文字号: 国科提案区〔2019〕第138号 有 效 性: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961号(科学技术类055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科提案区〔2019〕第138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产学研一体化深度融合,提升产业链水平的提案》收悉。提案对我国目前产学研合作,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对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产业链水平具有借鉴意义,科技部等部门将认真研究吸纳。经商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建设
    科技部强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强化科技计划管理顶层设计,统筹科技资源,支持有能力的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创新体系,引领带动行业技术进步,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支持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依托企业组建175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和189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百度、阿里巴巴等5家民营企业建设了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支持骨干企业牵头、联合产学研各方培育建设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强化产学研协同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与重大成果转化。
    二是支持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对于产业应用导向明确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牵头,联合科研机构和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目前,在已部署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相当一部分由企业牵头或参与组织实施。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企业牵头实施的项目已经超过900个,占全部项目数的1/4,进一步推动了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三是支持企业牵头组建技术创新联盟。引导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试点建设了146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汇聚了5000多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相关科技项目、共同制定产业联盟标准、协同推进共性产业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
    下一步,科技部等部门将继续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企业在国家科技项目、创新平台等科技创新方面的政策措施,支持以企业为主体探索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协同发展。
    二、健全支持创新人才培养和评价激励政策
    近年来,科技部支持企业培育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将来自企业的人才纳入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完善和落实人才配套措施,进一步推进成果评价、科技评价和学科评价体系改革,将考核评价与成果转化挂钩,加强科技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意识,提升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
    一是支持企业科技人才培育与引进。科技部在“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专门设立“创新创业人才”,每年支持人数约200名,全部来自于企业。2014年起,教育部组织企业支持高校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2018年全年累计有1073所本科高校(占所有本科高校的86%)与498家企业合作立项17608项,企业提供经费及软硬件支持约77.44亿元。此外,科技部还依托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外国专家项目等平台实施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为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2018年,支持引进外国专家项目3873项,聘请专家3.4万余人次。
    二是落实和完善科技人才配套措施。落实外国人才工作许可证制度和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截至2018年,累计发放人才工作许可证33.6万份,发放人才签证近3000张。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加快推进减表、检查瘦身、信息共享等7项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清理行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措施,强化对科研人员的创新激励。
    三是推进成果评价、高校科技评价和学科评价改革。2016年,科技部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探索和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科技成果评价机制。2017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将科研机构、高校科技成果评估备案工作下放至主管部门审批,简化了备案程序。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高等学校科技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要点》,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高校科技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坚持服务国家需求和注重实际贡献的评价导向,推动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修订完善,突出转化应用,将考核评价与科技成果落地能力相挂钩。
    下一步,科技部、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做好海外科技人才引进、国内科技人才培养、科技人才服务基层等国家科技人才支撑体系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壮大创新人才队伍,同时进一步深入推进科技评价体系改革,进一步提升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
    三、进一步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
    科技部、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发挥成果转化基金的引导支持作用,强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发挥成果转化基金的引导支持作用。综合运用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等方式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加强对企业科技创新的引导,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科技创新成果的应用示范。截至2018年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已批复设立21支子基金,总规模313亿元,中央财政投入75.5亿元,引导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出资达237.5亿元,财政资金放大比例超过4倍。
    二是强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科技部制定了《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创〔2018〕48号),发展壮大技术转移市场,教育部于2018年5月印发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首批认定了清华大学等22所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山东理工大学等25所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推动在高校院所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中心,加快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向企业转化应用。科技部会同教育部制定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设立技术转移相关专业,加大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力度,支持成果转化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2018年,全国各类技术交易市场超过1000家,成交技术合同41万多项,成交金额近1.8万亿元。
    三是支持地方各类创新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引导各地建设了一批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为各类企业提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服务。支持和引导各地建设1000余家新型研发机构,将高校院所科研资源与市场需求有机结合,探索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在加快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扩散、服务企业科技创新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
    下一步,科技部、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技术转移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继续推动企业、高校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推进建立国家科技成果信息库,通过一系列政策举措,助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 技 部
2019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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