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920号(科学技术类086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 引 号: 306-07-2020-492 发文机构: 科技部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16日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6日
发文字号: 国科提案基〔2020〕第5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920号(科学技术类086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科提案基〔2020〕第52号

刘丛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利用基础研究成果的提案》收悉。提案从国家政策引导、成果推广、成果共享、科学普及四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对进一步促进我国基础研究成果有效利用具有借鉴意义。经认真研究,并商自然科学基金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建设的建议
  科技部等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在政策制定和制度建设中加强基础研究成果应用。2020年3月,科技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国科发基〔2020〕46号),提出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开展基础研究,促进基础研究成果应用。2020年5月,科技部等6部门共同发布《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国科办基〔2020〕38号),提出推动产学研协作融通,营造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贯通发展的科技创新生态。2020年2月,科技部印发《关于支持首批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建设的函》(国科办函基〔2020〕19号),支持北京、天津、上海等地方结合地区特色和优势、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建设13个应用数学中心。
  二、关于加强基础研究成果推广的建议
  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实施过程中,专业机构设立了项目专员,积极跟踪项目研发过程和研究成果,扩大项目研究成果的传播和推广。一是建立多方交流平台,推动立项项目之间、立项项目与创新链中下游企业之间的交流,促进学科交叉和产学研联动。二是发挥桥梁作用,组织项目专家主动到应用单位调研和交流,如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作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重点专项的专业机构,组织项目有关专家赴苏州工业园区、常州西太湖科技园区以及航天、石化、石油等企业调研和交流,深入了解企业发展中的深层次科学问题,推动项目成果获得应用示范的机会。
  三、关于加强基础研究成果共享的建议
  近年来,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断提高基础研究成果共享的效能。自然科学基金委积极构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共享服务系统,其中已经建成的科学基金成果共享服务网提供资助项目、结题项目、项目成果的检索与统计,以及结题报告的全文浏览;建设基础研究知识库,收集研究论文元数据与全文,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共享。2019年,科技部面向中央级高校院所开展了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考核评价工作,在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基础上进行了优化调整,形成了20家国家科学数据中心和30家国家科技资源库,提升科技资源的规模质量、共享水平和服务效益。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计划形成的科学数据采集生产、加工管理、开放共享和管理使用,2019年科技部制订了《科技计划项目科学数据汇交工作方案(试行)》(国科办基〔2019〕104号),力争建立科学数据质量控制体系。
  四、关于加强科学普及的建议
  长期以来,科技部高度重视科学普及工作,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持续提升。自2001年起,科技部会同中央宣传部等19个部门共同主办“科技活动周”,全面展示科技创新成就,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在国家重点实验室考核中,将开放交流和共享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引导和鼓励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大科普开放力度,同时每年以专项经费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向社会公众开放(不少于10天)。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执行过程中,鼓励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制作专题宣传片、开设微信公众号、撰写科普文章进行刊载等方式,积极开展科普工作。
  下一步,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引导,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主观能动性,推动基础研究成果向全社会共享传播、科学普及。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继续加强基础研究成果数据库建设,整合并开发新的基于大数据的基础研究成果智能服务系统,对外提供更为个性化、精准的检索和推送等服务。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 技 部 
 2020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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