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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江苏省列为全国发展科技咨询产业试点省的复函

科技部门户网站  www.most.gov.cn      1994年07月10日    

(国家科委,1994年)


江苏省人民政府:
  苏政函(1994)33号文和江苏省发展科技咨询产业试点工作方案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江苏省列为全国发展科技咨询产业试点省。

  请按照"大力扶植、积极引导,按市场机制运行,向国际规范靠拢"的原则,对发展科技咨询产业的试点方案进行完善和充实。在发展科技咨询产业的实践中,坚持改革与发展相统一,面向江苏省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选准能形成科技咨询产业的突破点,创造条件,大胆探索,加快江苏科技咨询产业的兴起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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