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创新、产业化”的科技工作方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山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形成具有山西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山西省科技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山西省的实际,于近日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山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工程中心应具备的条件,工程中心的申请审批程序,同时明确了对工程中心进行管理和考核的相关政策。
自1999年以来,山西省已累计建立省级工程中心25个,其中中北大学7个,太原理工大学5个,山西大学4个,太原科技大学3个,山西农业大学2个,山西医科大学2个,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个,山西师范大学1个。
(山西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