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字体]    [打印] [关闭窗口]  www.most.gov.cn
科技部门户 > 政策法规 > 综合信息

国务院国资委联合科技部、北京市政府组织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化转制科研院所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

科技部门户网站  www.most.gov.cn      2006年03月16日    

    为推动中关村科技园区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化转制科研院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的积极性,近日,国务院国资委联合科技部、北京市政府下发通知,组织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化转制科研院所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了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申报程序,要求试点方案要科学规范,并经国务院国资委、科技部与北京市政府联合审核批复后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成立了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成员,由国务院国资委、科技部和北京市国资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指导推进试点工作,研究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关闭窗口]
网站首页 网站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