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桂林高新区、南宁高新区是广西仅有的二个国家级高新区,分别成立于1991年和1992年,在科技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近15年的建设发展,已经成为广西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载体,成为实施科技自主创新发展的重要基地,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2个国家级高新区内的企业已达4875家,其中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329家,三资企业达362家,年末从业人员达到8.6万人。两个国家级高新区在继续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努力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探索少数民族自治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道路,通过大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积极引导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并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一、 高新区的发展现状
(一)高新区作为高新技术发展的重要基地运行质量良好,带动作用突出
广西桂林、南宁、柳州和北海4个省级以上高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增长,2004年,总产值383.93亿元、技工贸总收入425.31亿元、总利税42.44亿元、出口创汇2.67亿美元,其中,桂林和南宁高新区总产值280.34亿元、技工贸总收入321.33亿元、总利税30.2亿元、出口创汇1.51亿美元,桂林和南宁高新区已经成为广西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
(二)高新区作为广西技术创新的示范区
技术创新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灵魂,是高新区的生命力和竞争力的根本所在。经过多年发展,广西高新区研发实力日益提高。仅2004年,广西高新区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开发实施高新技术项目210个,同比增长31%;其次这里的孵化器功能逐步增强,2004年在孵项目总数达127个,同比增长36%;高新区人才高地正在形成,仅2004年引进高级人才868人,同比增长6.5%。
(三)高新区成为广西对外开放的窗口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要高水平参与国际国内竞争,迅速增强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必须把招商引资作为突破口。招商引资工作是高新区作为积极推进产业化进程和高新区快速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2004年南宁高新区到位引进外资3500万美元,同比增长97.3%,桂林高新到位引进内资58324万元,同比增长101.71%。
(四) 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效果显著
目前已在132家企业进行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示范。CAD、PDM、ERP、MES在汽车、造纸、制糖、制药、工程机械等大中型企业中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深入,并逐步推向系统集成。已有70多家生产传统产品的企业,通过实施高新技术渗透改造,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区已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增长快、创新能力强、极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增长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
二 发展迅速的主要举措
(一)制定规划,加强引导
1.领导重视
自治区党委、政府非常关注和重视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围绕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建立了高新区例会、高新区考核和管委会领导述职、高新区月报、参加“一周两会”(广西科学活动周、深圳高交会和北京科博会)等系列的工作计划和制度。
2.制定规划
“九五”时期,自治区政府规划提出了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形成以桂海高速公路一线相连的桂林、柳州、南宁、北海以及玉林、梧州“一线两翼”的格局,并确定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及其产业作为广西高新技术产业的重点,同时加强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提升。在1999年召开的“全区技术创新大会”提出要明确思路,抓住重点,加快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步伐,明确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载体,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重点放在二个高新区所在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要加大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2001年在认真学习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次创业”的内涵和任务后,分析了广西高新区与国家和部分省市高新区的差距,对广西高新区的“二次创业”进行了讨论和研究,部署了“二次创业”的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明确广西高新区的“二次创业”在继续完善软硬环境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的同时要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服务“孵化”能力、辐射能力和国际化能力的建设上,突出抓好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和中介服务工作。目前,根据国家土地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领导提出“土地集约、产业集群”的发展要求。这些规划和发展思路的确定,明确了今后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和高新区工作的方向。
3.加强与国家科技管理部门、重点研究院所的沟通
一方面,自治区政府领导经常带队到科技部汇报广西科技工作,了解国家科技工作的部署,争取获得国家对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的支持;另一方面,利用北京科博会、深圳高交会、广西科技活动周等重大活动与中国科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中国林业科学院等国家重点研究院所和高校开展长期合作,引入技术成果、人才。
4.加强监督
为了及时了解高新区的发展变化和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制定了高新区工作例会制度,分专题研究高新区发展的效果和问题,此外,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述职制度、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对高新区管委会和创业服务中心检查考核制度、高新区统计监测制度等。
(二)创造条件,积极扶持
1.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项目
主动、积极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成立专业工作机构向企业提供申报指导,提高工作效率和项目申报的命中率。明确各级科技部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中介机构在协助中小企业申报工作中的任务,对2002、2003、2004年度在协助广西中小企业申报创新基金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极大地激励了各级部门的积极性。从1999年至2004年,广西共组织创新基金申报项目197个,获得立项支持41个,申报立项率为20.8%,共获创新基金资助资金2745万元。
2.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针对近年来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科技厅与自治区地税局协商,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与区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科技厅在全区开展广泛的认定培训,进一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落实。
3.加强高新区孵化服务能力建设
围绕高新区“二次创业”目标,继续推进和重点扶持孵化体系建设,完善专业孵化器的孵化服务手段,提高孵化器服务能力,搭建专业孵化器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在工作中,整合社会科技资源和支撑体系,推进高新区与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结合;推进南宁高新区与广西大学重点实验室联办开放式孵化器。两个高新区的孵化服务信息平台正在完善,生物技术孵化园、软件园等专业孵化器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也取得初步成效。
4.组织做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的培训工作
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与壮大,广西科技厅多次邀请国内证券公司的专家、深圳证券交易所到广西为科技管理部门人员、高新技术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和中小企业板块上市要求等内容的培训,组织高新技术企业投融资洽谈会,这些活动为广西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和证券专家交流的机会,为企业发展壮大创造条件。
(三)协调各方,形成合力
1.在“科技兴贸”活动中,广西成立了由自治区副主席担任组长,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和商务厅领导任副组长,科技厅、经委、信息产业局领导任成员的广西科技兴贸工作协调小组,设立了协调小组办公室。科技厅加强与自治区商务厅的合作,共同制定了《广西科技兴贸行动计划》。为进一步推动广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科技厅还积极申报科技部科技兴贸行动计划项目,评定了6家广西高新技术出口创汇示范企业,在科技项目方面给予示范企业重点的支持。
2.在营造法制环境方面,配合自治区人大的相关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包括起草“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及其施行一年后的执法检查等,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环境建设。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暂行办法》。
3.为了搭建科技企业与投融资机构的沟通平台,加快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在自治区政府的领导下科技厅主动加强与各银行、广西投资集团公司、广西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投融资机构和金融机构联系,联合召开一系列高新技术产业与风险投资研讨会、项目对接会,进一步为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拓宽渠道形成合力。2003年广西投资集团公司的投资开始涉及高新技术领域,当年对高新技术企业投资3500万元;广西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一年多来,为广西13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保,落实银行贷款4490万元;南宁市商业银行2004年支持科研院所产品开发及产业化资金达1150万元;另有一批投融资项目在洽谈中。
(四)利用平台,获取资源
积极组团参加在深圳召开的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深圳高交会”)和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北京科博会”),组织企业的高新技术项目参加展示交易以及推介等活动。
1.明确定位,突出重点
根据这两个展会的特点和广西实际,明确了广西参加两个展位的工作定位。参加深圳高交会的定位是:“引技、引资”——以产业为主、项目为重,引进高新技术与资金。
参加北京科博会的定位是:以发展广西的资源优势为目标,以研发为主,攻关为重,实施“三引”(引智、引技、引人才)。
2.不断创新,力争实效
在展览形式上,广西推出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开发的虚拟展示创作平台,广西的项目全部可以通过虚拟展的形式参加,这成为深圳高交会和北京科博会的一大亮点。通过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突破了“一招三引”的时空限制,扩大了成效。
3.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中心,开展“一招两引”
将企业、研究院所推到第一线,重点放在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与投资合作上,高新技术企业与研究院所成为广西组织参加深圳高交会的主体,参会比例逐年提高。
4.科技牵头,各方联动
由广西科技厅牵头,联动区外经贸厅、信息产业局、教育厅、计委、知识产权局和广西科学院及各市、高新区,共同组织高新技术企业、高校、院所参展参会,服务和落实合作项目。
5.精心策划,抓好落实
根据展会不同的活动内容和主题,结合广西的资源优势、企业的需求和产业发展思路,有针对性地制定活动方案。注重做好前期工作和后续服务,确保活动开展务实有效。
2004年北京科博会广西共成交签约项目27项,成交金额8.72亿元,其中高新技术项目11项,院校长期战略性技术合作项目4项,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5项,新产品开发项目3项,其他项目4项。
广西参加了五届深圳高交会,从2000年起连续四届获得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成交奖,共签订合同和协议255项,成交金额75.7亿元。其中,前四届高交会签约合同和协议192项,金额43亿元,据对签约的合同跟踪考察,合同履约率45.8%,资金到位率38.1%,深圳高交会已成为广西引进项目和资金的重要渠道,是我区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吸引创业投资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重要平台。
三、存在的差距
广西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国相比,与广西经济总量增长,结构优化的需要相比还有很大距离,在高新技术的发展中仍存在许多不足与困难,主要表现在:
(1)经济总量小、经济发展水平整体落后;
(2)广西高水平的大学和科研院所缺乏;
(3)大规模、高质量的高技术成果较少,转化率较低,形成产业化规模项目少;
(4)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种市场的能力不足;
(5)服务体系和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6)支撑发展的财政投入相对不足;
(7)风险分担及担保体系不健全;
(8)民间资金投入高新技术领域的勇气不足。
四、进一步加快广西高新区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快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投入
现有的投融资担保机构应该重点支持高新区的创业项目,面向经过中间试验检验的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项目开展投融资担保业务,并联合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及其他社会力量共同搭建创业投资平台,积极探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创业投资运行机制,重点扶持一批产业链长、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如现代中药、生物质能源、生物质材料、电子及控制技术、有色金属新材料等方面的重大项目,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企业和项目,真正克服融资难、管理难,走上产业化、国际化之路,支持高新区“二次创业”,为当地的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加大财政支持孵化器建设的力度,建设好服务配套、设施完善的创新创业公共平台:包括创业服务,中试基地、投融资管理等平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拓展投融资渠道。充分利用海内外资本和证券市场,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 积极运作,着力推进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求的风险投资体系建设。推动高新区企业、项目同民间资本的“嫁接”、“整合”。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个人、国外大财团、上市公司在桂建立风险投资公司,开办风险投资业务。
(二)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造就一支高新技术企业家队伍
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急需人才培养、培训、开发、引进工作力度,培育、造就一支具有风险决策能力和创新管理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家队伍。建立完善科技企业家人才市场,加强科技企业家的激励机制建设,鼓励企业家和技术与管理骨干分享企业发展成果。培育、造就一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带头人队伍。围绕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制定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政策,通过高薪、重点人才专项经费支持,引进留住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带头人队伍。从企业家的角度来看,高新区应当成为企业家向往的地方。企业家的功能是高效率地重新组合资源。创新来自资源的有效重新组合,企业家就是创新者,也就是有效的资源的重新组合者。因此,开发区应当创造各种条件吸引企业家来创业。在吸引企业家前来的各种条件中,最重要的条件是产权清晰并得到法律保障。在产权不清晰的条件下,不可能吸引企业家来投资。即使产权清晰了,但如果产权得不到法律保障,不仅吸引不了企业家,而且已经投了资的企业家也会撤走。
开发区要培育更多的新创业者、新企业家。他们可能是由科学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转化而来,甚至有些是刚毕业或工作不久的大学生、研究生。他们之所以能在开发区中创业,是因为这里的环境适宜,而且他们本身有潜在的人力资本可以发挥出来。良好的种子在适宜的土壤里才能健康地生长。新创业者越多,越能表明环境的合适。因此,在衡量开发区的成绩时要把新创业者的产生和成长作为标准之一。在了解什么是人力资本和什么是企业家之 后,就会懂得为什么要把培育新创业者作为开发区的一项任务。
为塑造有利于吸引与培育企业家的环境,广西高新区主动与一些高校合作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家研修中心,专设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讲座,并定期或不定期举办高新技术产业研讨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家创业基金,奠定高新技术企业家成长的资金基础。成立高新技术企业振兴中心,提供综合性经济咨询服务和信息服务。发起成立民间性“企业家支持系统研讨会”等,为政府制定好的政策献计献策,并组织社会力量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家的成长。实施大规模的创业者招聘工程,通过建设一套工作、生活、福利方面的保障体系促使企业家成长。支持工程院校研究生的独创性技术开发活动,专设基金扶持他们迅速成长为企业家。为了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家在国际间的交流,设立专项基金用于他们到国内外高校、高新技术企业、研究所取经,加强合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家创业提供厂房、设备等租赁业务,鼓励他们来桂创业。
(三)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的集团化和规模化扩张
一要组建大型基地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投资集团。重点推动一批初具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开展资本运营。通过收购、兼并、资产划拨、重组等资本运营方式,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发展步伐。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抓住入世带来的新机遇,大力吸引跨国公司来桂建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基地,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扩大出口,支持其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推向国际市场。
二要实行高技术产业集群化战略。实行产业集群化,表明园区发展的产业方向已经明确,实行产业专业化,不再是盲目的什么项目都引进,什么产业都发展。这对于经济基础薄弱的后发展地区来说,有利于产业上规模。走集群化战略,可以集中使用高新区有限的科技资源,有效地布置园区内的各种要素,如资金、供应商、批发商和制造商等,从而有效地促进园区企业的网络化,还可以有效地配置园区内的孵化器,提供大量通用的专业化实验手段和设备,为企业提供有深度又系统的专业化服务,大大提高服务质量。产业集群化还有利于增强高新区的集聚效应,树立地区品牌,提升高新区国内国际竞争力。
广西作为后发展地区,各高新区围绕1~2个核心产业进行集群化建设,可以集中有限的各种科技资源,进行重点突破,带动高新区“二次创业”的跨越式发展。产业集群理念是指导高新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的战略工具。
三要大力培育产业集群的“龙头”,形成产业集聚的强大吸引力、凝聚力和区域竞争力。从国内外产业集群发展的实践来看,推动产业集群产生、发展的力量是多方面的,影响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产业集群的形成依赖区位力、资源禀赋力、市场力、产业核心竞争力、政府力和历史文化力等。在这些集群力当中,区位力、资源禀赋力、历史文化力是相对不变的,而市场力、产业核心竞争力、政府力等是可变的,可通过创造条件,综合、高效地利用这些力量,推动产业集群的发展。其中,培育核心产业、核心企业、核心产品,创造产业集聚的区域核心竞争力,形成产业集群的“内核”和“龙头”,是产业集群持久具有活力、不断发展壮大的最为关键的因素。它是培育和发展产业集群的核心环节和中心工作,招商引资、政策配置等都要围绕着它来展开。
(四)进一步完善高新区基础设施和创新孵育载体建设
继续完善高新区创业中心、留学生创业园、创业大厦、软件园建设,鼓励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进区创办、联办孵化器及高新技术专业孵化器,扶持发展生物技术、集成电路、软件、海洋科技等方面的具有孵化器性质的研发中心建设,推进形成专业化、网络化、国际化的创业孵化体系。推进孵化器管理创新,引进国际孵化器管理运作的先进手段,引导孵化器的国际化、市场化规范发展。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各类中介机构与孵化器的联动发展,为人才创业、企业发展搭建完善服务平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对孵化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的扶持政策,落实国家对软件、归国创业科技人才的创业扶持政策,建立孵化基金。继续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搞好产业辐射区产业发展与环境建设规划,为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发展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搞好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为企业发展和人才创业提供良好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环境。
(五)继续发挥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规划、推动和引导作用
深化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扩大高新区改革自主权,充分发挥政府对科技资源的调控配置功能。高新区是一个“小政府,大社会”,其产业制度、分配制度、劳动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均属于高新区发展的软环境,对科技资源区域配置具有约束 、 激励作用。必须按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律和市场运行规律的要求,深化高新区改革,加大行政管理制度、产权制度、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力度,完善高新区的发展机制,为高新区优化科技资源区域配置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要加快完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和法规建设,规范风险投资行为,加强成果转化有关规定的实施力度,合理配置政府资源,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相关政策,简化出入境手续,为高新技术产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科技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高新技术产业的宏观管理、成果推广、体制改革、法规建设和规划、协调、引导、服务等工作,努力营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综合环境。
继续落实和加紧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加大工作力度,继续落实好国家和广西关于促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根据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上规模、上水平、提升竞争力、实现跨跃式发展的政策。重点研究制定有关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使用政策、高新技术产业结构及产业技术政策、风险投资扶持政策、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及开发的扶持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