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60年发展历程
日期: 2009年09月23日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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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以来,湖南省科技事业有过艰难曲折的起步,也有稳步前行的历史,呈现比较明显的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步发展阶段(1949年-1965年)
    新中国成立后,湖南省积极响应中共中央“有计划地为工农业、国防建设服务”的科技工作方针和“向科学进军”的号召,采取一系列措施发展科技事业。科技队伍得到稳定和壮大。1964年底,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然科学技术人员增加到7.16万人。科研机构逐渐增加。1953-1965年,先后建立省中医药研究所、省科技情报研究所(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前身)等25个省属以上科研机构。科技管理得到增强。成立了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编制出《湖南省1958-1962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草案)》。科技研究初见成效。在农业、工业、国防、医药卫生等领域均取得了一系列科技成果。但是,在1958-1960年的“大跃进”中,科技工作出现一些失误,妨碍了科技正常发展。
    第二阶段:曲折发展阶段(1966年-1976年)
    “文化大革命”中,湖南省科技事业受到严重破坏,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后,科技工作才逐步回到正常轨道。但在这一阶段,由于60年代后期沿海地区一些科研单位、工业企业内迁,国防三线工程大规模兴建,湖南的科技实力(人力、投资、技术手段等)有所增强。全省科技队伍扩大到15万人,兴建了省水稻研究所、园艺研究所等省属以上科研机构23个。广大科技工作者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顽强工作,仍获得近千项科技成果。
    第三阶段:快速发展阶段(1978年-1999年)
    1978年3月,科学之春再次开篇,党中央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重申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明确指出“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现代化”、“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向全社会发出了“树雄心,立大志,向科学技术现代化进军”的号召。湖南省积极恢复和新建科技机构、整合科技队伍,认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重点解决用非所学、家属“农转非”、生活待遇和历史遗留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针对科技与经济脱节、科技成果不能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等突出问题,1985-1991年,湖南省先后出台《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关于推动科研生产联合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文件,推动全省科技力量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1991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科技兴湘的决定》,将湖南省科技体制改革和科学技术进步的方向和目标明确定位在“科技兴湘”上。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后,湖南加速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先后制定颁布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技术市场、深化科研机构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着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学技术自身发展规律、科技与经济密切结合的新科技体制。
    第四阶段:创新发展阶段(2000年-2009年)
    本世纪前2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科学技术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党中央确立了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目标。湖南省根据这一目标,作出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南》的决定,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南作为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支撑,并先后制定了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颁布了加快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产学研结合、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等的有关政策措施,科技事业进入创新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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