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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沪苏浙科技合作 联手共建长三角创新体系的建议(浙江)

科技部门户网站  www.most.gov.cn      2003年12月16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03年4月15日)

 

    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是党的十六大根据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趋势,为增强国家创新能力,提升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作出的重大决策。区域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打破行政区划界限,联手共建长三角创新体系,是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和国家创新体系的必然要求。

一、重大意义

以上海为龙头、苏浙为两翼的长三角,是中国经济、科技、文化最发达的地区之一。2001年,这一地区以占全国2.2%的陆域面积、10.4%的人口、创造了占全国22.1%的国内生产总值、24.5%的财政收入和28.5%的进出口总额。长三角已成为世界第六大都市圈。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上海将以21世纪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雄姿,巍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长三角将成为中国经济强劲的火车头、成为世界上最具活力、最具潜力和竞争力的地区之一。推动长三角联动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加强长三角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共同发展,不仅对长三角自身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沿江地区乃至全国的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沪苏浙二省一市地域相邻,人缘相亲,文化相通,经济相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交往与合作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跨入新世纪,沪苏浙两省一市共同建立了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制度,先后召开了“千岛湖会议”和“扬州会议”,把共同构建区域大交通、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区域信息资源共享、区域旅游客运网络和区域天然气管道网络建设五大专题作为合作的重点和基础,取得了重大进展。最近,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交流,共同推进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得到了上海、江苏的积极响应,双方互访,形成共识,为推进长三角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上海是我国最发达的科技、教育中心之一,江苏是我国高校最多、在校生规模最大的省份,两地都拥有一大批著名高校、大院大所,科技人才荟萃,科研实力雄厚。浙江民营经济发达,市场机制灵活,科技需求旺盛,也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优势。两省一市在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许多领域有着互惠互利的需要。沪苏浙联手共建长三角创新体系,有利于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整合和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更好地发挥科技资源作用;有利于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利于建立一流的区域创新体系,增强长三角乃至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此,我们建议科技部将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作为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一大战略重点,列入国家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试点。

二、初步设想

(一)目标定位

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的目标定位是:一体化、开放型、现代化“一体化”就是要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从长三角整体发展来规划、建设创新体系,相互融合,互利共赢。“开放型”就是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科技资源,既要区内相互开放,又要面向全国,面向世界,以开放促发展。“现代化”就是要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遵循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律,建成全国一流、世界先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体系。力争通过1020年的努力,建成与沪苏浙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相适应的长三角创新体系。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1、联合开展长三角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围绕长三角整体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制订长三角科技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联合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律相适应,以知识产权制度为核心的现代科技创新体制和管理制度。

3、规划共建长三角信息高速公路。在科技部的领导下,先行规划建设高性能宽带信息网3TNET示范网,加快长三角信息交流,提高信息利用效率。

4、联合共建创新载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沪苏浙分别联合建设一批研究院、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或区域创新服务中心和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等各类研发机构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5、实行科技资源的相互开放和共享。相互开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技术标准检测机构、科技信息机构、科技经济基础数据、动植物标本、水文资料等科技基础条件。联合共建科技教育信息网、大型公共仪器设备服务网、高技术信息库、国际技术标准库和专家库,实现联网共享。

6、联合共建技术市场。联合共建网上技术市场建设和技术产权交易中心。联合举办各类科技成果交易展览会和国际性科技学术会议、专业性科技会展。

7、联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网络,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通报、移送制度,开展联合查处和协同办案。

8、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共同研究确定事关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攻关专项,开展联合攻关。

9、联合组织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联合创建一批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10、联合建立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分工协作体系。协同制订长三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高新技术产业格局。

11、联合发展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联合建立和发展两省一市风险创业投资协作网,鼓励跨地区技术与资本的融合,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

12、联合开发和引进人才资源。联合发展高等教育,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

三、合作机制和组织领导

(一)合作机制。以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整体规划、有序推进

(二)组织领导。建议在科技部的领导下,主动接受中科院、工程院和清华大学等著名院校的指导,成立由沪苏浙两省一市政府及其科技行政部门领导共同参加的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下设若干个专项工作小组,具体分工负责落实和组织实施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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