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工程简报第8期 总第159期
日期: 2015年08月31日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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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 聚焦解决农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部门启动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
  · 无人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再添新标准
  · 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出通知,共同推进“银税互动” 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 “中国制造”迎来创新驱动的春天
  ·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 “互联网+下的企业创新创业高峰论坛”在山东潍坊落幕
  · 北京市科委召开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征求专家意见座谈会
  · 甘肃省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百千万工程”
  · 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成立暨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云广东平台启动
  · 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在杨凌成立

 


聚焦解决农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部门启动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
来源:农业部财务司

  随着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对信贷资金的需求日益强烈,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制约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的重要因素。日前,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印发了《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21号),着力促进实现财政金融协同支农,破解制约农业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新常态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是一项全新的开创性工作。7月31日,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联合在京召开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进一步对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出席会议并讲话。
  三部门指出,要在坚持“地方先行、中央支持、专注农业、市场运作、银担共赢”的原则下,力争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框架。今明两年,各地要把中央财政安排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投入主要放在建立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特别是粮食主产省和农业大省要在这方面实现突破,初步建立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同时,稳妥建立市县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适时组建全国农业信贷担保机构。
  三部门要求,各地在组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过程中,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致力于切实降低农业信贷风险和成本,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财政支持力度,细化政策措施,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可持续运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突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政策性、独立性和专注性,坚持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优先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要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沉得下心、深得下身,既了解金融又懂农业的业务人员队伍。
  三部门强调,要强化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市场主体地位,提高其市场竞争意识,增强其市场运营能力。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风险内控制度,制定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考核标准体系,加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监管。有关职能部门要在省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起监管职责,严格防控农业信贷担保风险。


 

无人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再添新标准
来源: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继2015年6月18日无人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成立并发布联盟首个《民用无人机通用技术要求》标准之后,秘书处承担单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在民用无人机联盟标准制定方面又有新动作,针对当前企业比较关注的性能指标检测方法无统一标准的问题,于8月6日立项《民用单旋翼无人机系统性能测试方法》和《民用电动多旋翼无人机系统性能测试方法》两项联盟标准,并拟定于8月14日召开标准启动会。
  近几年来,民用无人机市场蓬勃发展,特别是消费型无人机,中国已处于国际前列,在市场份额、研发制造能力、应用广度深度方面均具有一定的优势,成为“中国制造”的代名词。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一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深圳通飞国际航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一大批单位生产的无人机产品已进入美国、韩国、日本等多国市场。而在日常生活中,交通监管、消防救援、运送礼物、新闻采访、会议召开等一系列事情中,均可看到无人机的身影。
  伴随着民用无人机市场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中国民用无人机产品销售市场规模将有大幅增长,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民用无人机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广泛关注,然而,当前民用无人机产品性能并没有统一的检测方法,各家生产企业均采用各自的方法进行出厂检测,而相关的检测机构对于送检的民用无人机样品,也找不到直接对应的测试标准,只能参考其他类似产品进行检测,最终导致相同类型的民用无人机产品之间没有可比性,劣质产品充斥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和人身安全造成影响,阻碍了民用无人机行业的发展。
  《民用单旋翼无人机系统性能测试方法》和《民用电动多旋翼无人机系统性能测试方法》两项联盟标准的立项,旨在解决上述方面的问题,为不同厂家相同类型的民用无人机产品找到统一的性能测试方法,实现了同类型产品之间相同性能指标的横向比较,从而规范整个行业的检测秩序,减少因检测方法不一致带来的质量混乱、品质不稳定等问题,为后续无人机企业的研发和技术创新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为消费者选择购买合格的产品提供了保障,维护了民用无人机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5]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为主动适应融资担保行业改革转型要求,促进行业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为导向,以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基础,以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融资担保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为抓手,加快发展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新型融资担保行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对于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融资担保业务,尊重其准公共产品属性,政府给予大力扶持;对于其他融资担保业务,鼓励其按照市场规律积极创新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加快行业法治建设,推进科学监管,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合规经营,在严守风险底线的同时为发展预留空间;坚持发展导向,以规范促发展,把握好规范经营与创新发展的平衡。
  (三)发展目标。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减量增质”、做精做强,培育一批有较强实力和影响力的融资担保机构,基本形成数量适中、结构合理、竞争有序、稳健运行的机构体系;省级再担保机构三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研究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完善银担合作模式,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分散机制;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较快增长、融资担保费率保持较低水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户数占比五年内达到不低于60%的目标;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及配套细则,基本形成适合行业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导向的政策扶持体系。
  二、发挥政府支持作用,提高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
  (四)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以省级、地市级为重点,科学布局,通过新设、控股、参股等方式,发展一批政府出资为主、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影响力较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为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主力军,支撑行业发展;支持专注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有实力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兼并重组,发挥资本、人才、风险管理、业务经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做精做强,引领行业发展;以开展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标准,加大扶持力度,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
  (五)加强融资担保机构自身能力建设。融资担保机构是行业发展的基础和关键,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按照信用中介的内在要求,经营好信用、管理好风险、承担好责任,提升实力和信誉,做精风险管理;坚守融资担保主业,发展普惠金融,适应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趋势,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丰富产品和优质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接地气”优势和“放大器”作用,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提升客户价值,形成独特核心竞争力。
  三、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
  (六)加快再担保机构发展。研究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进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的三层组织体系,有效分散融资担保机构风险,发挥再担保“稳定器”作用。
  (七)完善再担保机制。发挥政府政策导向作用,研究论证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技术支持等方式,支持省级再担保机构发展。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政府主导、专业管理、市场运作的原则,推动省级再担保机构以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构建统一的融资担保体系;完善再担保机制,提升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统一管理要求和服务标准,扩大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
  (八)改进完善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和省级再担保机构的考核机制。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降低或取消盈利要求,重点考核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服务情况;对省级再担保机构,坚持保本微利经营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着力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费标准。
  四、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构建可持续银担商业合作模式
  (九)建立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的合作模式。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发挥作用,加大投入,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政银担合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实现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风险在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之间的合理分担;推动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平台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贷款发生的风险进行合理补偿,推动建立可持续银担商业合作模式。
  (十)完善银担合作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政策导向,按照商业可持续、风险可防控原则,主动对接,简化手续,积极扩大、深化银担合作;在与省级再担保机构达成的合作框架下,对合作的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风险分担、不收或少收保证金、提高放大倍数、控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等优惠条件;改进绩效考核和风险问责机制,提高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贷款的风险容忍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承担风险或者只承担部分风险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贷款,可以适当下调风险权重。
  (十一)优化银担合作环境。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要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加快开展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记录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再担保机构要根据信用记录,对合作的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差异化管理,提高风险控制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再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机构要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促进银担合作稳健发展。
  五、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守住风险底线
  (十二)加快监管法治建设。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要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尽快出台,完善融资担保监管法规体系;加大监管指导和监督力度,切实维护监管法规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统一的行业信息报送和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领域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对监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妥善处置风险事件;对失信、违法的融资担保机构建立部门动态联合惩戒机制。
  (十三)明晰地方监管责任。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作为监管责任主体,要重视监管工作,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等监管资源配备;处理好发展与监管的关系,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监管,两手都要硬。地方监管部门要创新监管机制和手段,积极探索实施分类监管,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和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有效性;对于辖内融资担保重大风险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四)加强行业自律和人才建设。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建设,积极承担部分行业管理职能,在行业统计、机构信用记录管理、行业人才培养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行业监管提供有效补充;制订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储备和使用的战略规划,研究制定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提高人员素质,推进队伍建设。
  六、加强协作,共同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
  (十五)落实财税支持政策。落实好融资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和准备金税前扣除等相关政策。综合运用资本投入、代偿补偿等方式,加大对主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
  (十六)营造支持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保证融资担保行业会计信息质量;健全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记录,并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规范、有序地将融资担保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强信用管理;依法为融资担保机构进行抵(质)押登记,并为其债权保护和追偿提供必要协助,维护融资担保机构合法权益。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继续开展对非融资担保公司的清理规范,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制定促进本地区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具体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15年8月7日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出通知,共同推进“银税互动” 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多措并举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政策精神,进一步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顶层设计,于2015年7月30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银税合作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
  通知明确,各地税务机关、银监会派出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2015年第3季度内建立银税合作机制,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共享区域内小微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充分利用小微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通知要求,地市级税务机关要通过银税合作机制,定期向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辖内小微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银行业金融机构也要定期向银监会派出机构提供小微企业的有关融资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税务部门推送的小微企业,要主动开展尽职调查,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守信优质小微企业,将优化贷款审批程序,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与银监会联合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是税务部门和银监部门联合推出的一项增信服务措施。这既是税务部门201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税务部门和银监部门落实中央决策,运用市场化金融手段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项服务创新。“银税互动”项目将纳税信用与企业融资发展有机结合,使纳税信用成为小微企业的信用资产,提升了纳税信用的“含金量”,彰显了诚信纳税的示范作用和激励作用。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尽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完善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将“银税互动”服务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小微企业、金融、税务三方共赢。
  银监会法规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税合作机制是“银税互动”活动顺利实施的重要制度平台,银监会派出机构作为税务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传导中枢”,将发挥好沟通协调、组织指导作用,确保新机制的建立和顺利运行。通过银税合作机制,增强银企之间的信息对称,一方面,针对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不全、财务信息不规范等问题,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审批增加了依据,也为贷后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来源;另一方面,扩大了银行筛选小微企业客户的有效范围,有利于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覆盖面。同时,“银税互动”活动还有助于提高小微企业诚信意识,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通知下发后,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加强督察指导、统计分析,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创新增值服务,发挥税收职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银监会将继续督促和引导银行业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完善金融服务,优化产品设计,改进业务流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共同帮助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持续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中国制造”迎来创新驱动的春天
来源:《求是》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也是今后我国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主战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这么一个大国要强大,要靠实体经济,不能泡沫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工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当前,我国已成为制造大国,但仍然不是制造强国。依靠创新驱动,实现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是新时期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打造制造强国时不我待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是提升综合国力、保障国家安全、建设世界强国的必由之路。我国制造业“大而不强”直接制约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迫在眉睫。
  制造业是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主战场。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制造业物化了最新的科技成果,是各国技术创新的主战场。制造技术与装备的重大突破能给一个国家的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式带来重大变化。例如,水平钻井设备和测井仪器及压裂设备的突破,催生了美国页岩气革命,成功改变了美国能源结构,使得美国能够以廉价的能源优势参与国际竞争。同时,制造业是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主战场。一方面,我们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还要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产业层次从中低端走向中高端。此外,制造业对服务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带动作用。如先进的通信设备带动了年增加值约1.4万亿元的信息服务业,发达的汽车制造业将带动几倍于汽车售价的汽车后服务业。
  制造业面临严峻挑战。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制造业分工格局面临新的调整,我国制造业面临严峻挑战。从内部因素看,我国经济发展已由较长时期的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阶段,对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制造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出了紧迫的要求。制造业部分产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突出,资源、能源、环境和市场的约束成为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一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较高,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元器件、关键材料等大多依赖进口,如我国所需的芯片80%以上依赖进口。二是产品质量问题突出。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率高达10%,制造业每年直接质量损失超过2000亿元。三是资源利用效率偏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四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技术密集型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弱,产业集聚和集群发展水平低,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少。从外部因素看,一方面欧美发达国家推行“再工业化”战略,谋求在技术、产业方面继续保持领先优势,抢占制造业高端,进一步拉大与我国的距离;另一方面,印度、越南等发展中国家则以更低的劳动力成本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抢占制造业的中低端。我国制造业正面临“前后夹击”的双重挑战。
  抓住新一轮工业革命的重大机遇。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历史性交汇的难得机遇,将大大加快我国工业化和建设制造强国的进程。今后10年是我国制造业实现由大到强,在创新和综合竞争力进入世界制造强国行列的绝佳发展机遇期。当前,我国已经具备了建设制造强国的基础与优势:一是拥有巨大市场,而需求是最强大的发展动力;二是有着世界上最为完整的制造业体系,具备强大的产业基础;三是一直坚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在制造业数字化方面掌握了核心关键技术,具有强大的技术基础;四是已经形成独特的人力资源优势;五是在自主创新方面取得了一些重要成就,“上天”、“入地”、“下海”、高铁、输电、发电等都显示出巨大的创新力量。
  二、落实好“中国制造2025”,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
  制造强国应具备四个主要特征:雄厚的产业规模、优化的产业结构、良好的质量效益、持续的发展能力。为实现上述目标,近日国务院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文件,加快我国从制造大国转向制造强国。这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建设制造强国的总体战略,是以“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为基本方针的战略对策和行动计划。
  创新驱动。创新是制造业发展的灵魂,是转型升级的不竭动力,必须摆在制造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要坚持走创新驱动的发展道路,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转变。为此,要着力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和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两大战略举措。前者要求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后者要求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围绕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重点领域创新发展的重大共性需求,形成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开展行业基础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人才培训等工作。
  质量为先。坚持把质量作为建设制造强国的基础,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实现从依赖低廉的资源价格和人力成本的产品低价竞争优势向依靠质量升级和品种优化的质量效益竞争优势的根本转变。为此,要重点实施工业强基工程以及质量与品牌行动计划两大战略举措。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统称“四基”)等工业基础能力薄弱,是制约我国制造业质量提升和创新发展的症结所在。要实施工业强基工程,统筹推进“四基”发展,加强“四基”创新能力建设,推动整机企业和“四基”企业协同发展。质量与品牌行动计划要求我们全面强化质量意识,提高质量控制技术,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夯实质量发展基础,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实现工业产品质量大幅提升。推进品牌建设,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不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和中国制造品牌良好形象。
  绿色发展。坚持把绿色发展作为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着力点,走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实现由资源消耗大、污染物排放多的粗放制造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制造转变。为此,要重点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与推广,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积极推行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发展,提高制造业资源利用效率;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努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结构优化。坚持把结构优化作为建设制造强国的主要方向,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为此,要大力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制造业服务化行动计划以及现代企业建设行动计划。高端装备创新工程要求我们集中优势力量,推进优势领域和战略必争领域的装备创新,实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十大领域的重点突破。制造业服务化行动计划要求加快制造与服务的深度融合,推动产业模式创新和企业形态创新,大力发展与制造业紧密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现代企业建设行动计划要求我们全力支持企业、服务企业,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群体。
  人才为本。坚持把人才作为建设制造强国的根本,走人才为本的发展道路。加强制造业人才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育人机制,加快培养制造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制造业人才队伍。
  三、智能制造是“中国制造2025”的主攻方向
  当今世界,新一轮工业革命方兴未艾,其根本驱动力在于新一轮科技革命。信息技术指数级增长、数字化网络化普及应用和集成式智能化创新是新一轮工业革命的三大支柱。智能制造——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是新一轮工业革命的核心技术,是“中国制造2025”的制高点、突破口和主攻方向。智能制造要从产品、生产、模式、基础四个维度系统推进。
  推进工业产品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工业产品将向“数控一代”乃至“智能一代”发展,产品的功能、性能和竞争力从根本上得到提高。纵观机械产品创新升级的历程,蒸汽机技术所带来的动力革命曾催生出“蒸汽一代”机械产品;电机技术所带来的另一场动力革命曾导致“电气一代”机械产品的产生;如今,数控技术正在使机械产品从“电气一代”跃升为“数控一代”;在可预见的将来,智能技术的发展将使机械产品最终进化为“智能一代”。
  推进制造过程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在制造过程的应用将使产品设计、生产和管理水平从根本上得到提高。大幅度提升生产系统的功能、性能与自动化程度,并进一步向柔性制造系统、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系统发展;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各业务各要素的协同规划与决策优化管理,有效提高企业竞争力。
  推进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产业模式。智能制造时代,制造业将发生两方面的深刻变革:一是产业模式从大规模流水线生产转向定制化规模生产;二是产业形态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这样就使制造业实现从以产品为中心到以用户为中心的根本性变革,形成以用户为中心的制造业新模式和新业态。
  强化智能制造的基础建设。一是构建信息—物理系统(CPS),通过计算、通讯、网络、控制技术的有机融合与深度协作,实现工程系统的实时联通、精确感知、有效交互和智能控制。二是加强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布局,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三是建立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系统,建设工业大数据和工业云服务,建设智能制造网络信息平台,推动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资源、关键技术标准的开放与共享。
  总之,我们必须统筹利用好各方面优质资源,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共同推动“中国制造2025”胜利前进。为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是中国工程院的责任。中国工程院将紧紧依靠广大院士和工程科技工作者,推动我国制造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发展现代流通业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旺消费促发展;通过《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提升创业创新活力和社会治理水平;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涵养就业潜力和经济发展持久耐力。
  会议指出,做强现代流通业这个国民经济大产业,可以更好对接生产和消费,促进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一要坚决清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路障”,禁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排除公平竞争,禁止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收取不合理费用或强制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降低社会流通总成本。放开商贸物流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吸引跨国公司在华设立采购、营销等功能性区域中心。二要推广电子商务等新兴流通方式,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鼓励流通企业发挥线下实体店的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推动实体与网络市场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建设境外营销、支付结算和仓储物流网络,鼓励流通企业与制造企业集群式走出去。三要创新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以农产品、食品、药品等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有较大影响的商品为重点,建立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全程追溯体系。开展商务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提升监管效能。四要完善流通设施建设管理,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创新投资、运营机制,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等微利经营设施用地需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资。用更加顺畅的流通“大动脉”带旺消费、支撑发展。
  会议认为,开发应用好大数据这一基础性战略资源,有利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和国际竞争新优势。会议通过《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强调,一要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加快整合各类政府信息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和数据“打架”,增强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先推动交通、医疗、就业、社保等民生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在城市建设、社会救助、质量安全、社区服务等方面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二要顺应潮流引导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政策支持,着力营造宽松公平环境,建立市场化应用机制,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与需求紧密结合的大数据产品体系,使开放的大数据成为促进创业创新的新动力。三要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完善产业标准体系,依法依规打击数据滥用、侵犯隐私等行为。让各类主体公平分享大数据带来的技术、制度和创新红利。
  会议指出,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渠道、发展的生力军。继续实施定向调控,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大发力,可以为创业创新减负,让今天的“小微企”赢得发展的大未来。会议决定,在落实好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一是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二是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办函〔2015〕90号

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发改高技〔2015〕1676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8月14日

 

 

“互联网+下的企业创新创业高峰论坛”在山东潍坊落幕
来源:科技部

  8月7日,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东赛区暨启迪之星2015创业营山东站决赛高峰论坛在潍坊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山东省科技厅、潍坊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与会领导、专家、嘉宾齐聚一堂,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题,深入探讨在互联网+时代下创新创业的新模式、新机制、新途径。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张志宏出席论坛并致辞,山东省科技厅厅长刘为民出席论坛。潍坊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曙光出席论坛并致辞,来自清华科技园启迪团队和山东省160多家优秀企业代表参加了活动。
  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张志宏从国家层面对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创新创业的顶层设计进行了分析,对科技部火炬中心实施创新创业战略进行了介绍,并就山东省、潍坊市和潍坊高新区推动创新创业提出建议与设想。他谈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我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国家与地方政策支撑了大众创新创业新局面,提升了创业者的信心。坚持众创的发展,是现今大众创业的一大特点,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创新与创业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加强科技公共服务,积极构建区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便利化增值服务;不断加大财政引导资金的支持力度,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和产品,积极组织、实施创新创业。
  刘曙光代表潍坊市委市政府致辞,他详细介绍了潍坊的基本情况与现阶段成果,汇报了潍坊贯彻落实创新创业战略的举措。他指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是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战略、扩大就业方面的战略重大举措,具有很高很强的影响力。此次论坛与“互联网+”优秀企业共同探讨互联网时代企业的发展与提升,将加快地方的行业转型升级。
  此次论坛上,启迪控股董事长梅萌围绕“快乐创新,智慧创业”率先发言,他以科技服务业为切入点,以启迪孵化器为案例,解密如何加快企业与团队的创业速度、成效,减轻创业压力。微软山东地区总经理林晟以“驱动业务向‘互联网+’转型”为主题,根据微软合作的成功案例畅谈企业跟政府将业务转向“互联网+”的策略。中文在线的董事长童之磊讲述了中文在线的创业历程,鼓励广大创业者一定要坚持自己的创业梦想,那样才能“创造无止境”。道达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首席科研代表徐忠华针对能源创新领域,提出传统行业的改革建议。来自芬兰Slush的中国首席执行官唐明,分享了欧洲最大的大学生创业协会的运营管理理念,解读芬兰和中国的创新创业梦。
  “互联网+下的企业创新创业高峰论坛”是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东赛区暨启迪之星2015创业营山东站决赛的先头戏,旨在打造创新创业氛围,培养选手创业精神。山东赛区决赛评审晋级的优秀企业(团队),将代表山东赛区参与9月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 

 

北京市科委召开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征求专家意见座谈会
来源:北京市科委

  近日,北京市科委就进一步坚持和强化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召开座谈会,邀请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建言献策。市科委党组书记呼文亮主持座谈会。
  会上,北京市科委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负责同志介绍了北京市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考虑和初步设想,计划处负责同志介绍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主要内容。
  与会专家针对当前首都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围绕“十三五”时期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原始创新、产业发展、资源聚集、空间格局、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与会专家肯定了北京市科委对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内涵和定位的认识和把握,一致认为,科技创新中心必然首先是知识创造的中心,能够产生世界前沿成果,并且能够就地产业化创造价值,培育一批国际知名企业;其次是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环境,集聚高端要素,拥有一批世界知名的大师、企业;再次就是辐射带动和引领性。
  与会专家建议,面向“十三五”,北京要充分发挥中央资源的主力军作用,依托自身优势,搭建立体化的央地合作平台,强化央地对接合作。要描绘北京未来产业发展的方向和格局,把握产业链高端环节,突出高精尖特色,大力发展虚拟经济、飞地经济等占用空间较小的经济模式,打造新经济产业亮点,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和支撑模式。要充分发挥国际交往中心的优势,提高全球高端人才聚集力度,推进人才国际化发展。要提升服务水平,“筑巢引凤”,打造宜居宜业的创新环境,使北京成为创新创业者的乐园和科学家的精神家园。要面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国家战略,找准抓手,谋划高端协同创新网络建设,提升战略视野。
  北京市科委法规处、计划处、高新处、国际合作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及 “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编制团队参加了座谈会。

 

甘肃省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百千万工程”
来源:甘肃省科技厅

  日前,甘肃省科技厅联合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地税局、共青团甘肃省委等部门制定发布了《关于扎实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工作的意见》,决定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百千万工程”,到2020年,构建各类众创空间100个,直接服务创客的创业导师、商务策划师和创业咨询师超过1000人,科技特派员、大学生创业者、高校及科研院所创新创业人员和其他各类创新创业人员超过1万人,带动超过10万人就业。
  众创空间是“互联网+”时代创业服务机构和新型孵化器的代表,也是加速推动科技型创业支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目前,我省通过科技平台计划项目试点扶持建设了“科脉创新工厂”(省机械研究院)、“爱客家”(省计算中心)、“分子E家”(省化工研究院)、“96871众创空间”(省轻工业研究院)、“兰州大学翠英众创空间”(兰州大学)、“交大创客之家”(兰州交通大学)等一批省级众创空间,已有入孵企业和团队130余家。
  为激发创业者创新活力推进《意见》的实施,今年我省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聚集了一批创新资源,为创业者提供开放共享的公共服务。省科技厅成立了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办公室,对分布在全省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科研仪器进行了摸底和统计,并安排科技专项经费鼓励支持各类大型科研仪器和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首批面向社会开放科研仪器设备和设施的单位共有23家,单价2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共计1183台(套),这批仪器设备可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等行业和领域。按照互联网思维统筹各类创新资源,已建成“科聚网”和“兰州科技大市场”线上和线下服务系统,实现了科技资源、科技数据、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技术市场、科技管理、投融资、法律咨询等综合科技服务,创新创业者可以通过云服务平台找信息、找资源、找资金、找设备、找服务,享受“一站式”的“指尖上的服务”。目前,“科聚网”(甘肃省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skj.gov.cn)开通运行以来,已入驻科技服务机构571家,公布各类科技专家5261位,技术交易登记额达到33亿元,文献信息6.6亿条,科技成果8147项,平均日访问量达4300人次。在甘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资源向创客、创新创业团队、创业企业开放共享。甘肃省科技厅和兰州市政府共建的“兰州科技大市场”已入驻科研机构20家(http://www.gssti.cn/)。兰州银行、交通银行甘肃分行、招商银行兰州分行、甘肃银行、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华龙证券等金融机构已在兰州科技大市场开办科技金融业务。各类创新论坛、技术培训、知识产权培训、投资路演、碳排放交易等活动纷纷在兰州科技大市场内举行。“科聚网”和“兰州科技大市场”创新功能的活跃有效降低了我省各类企业创新成本,其认知度逐渐被社会所认可,并受到了国内同类机构的高度关注。科技创新带动全社会创新创业的作用日显突出。

 

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成立暨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云广东平台启动
来源: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8月25日,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成立暨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云广东平台启动大会在广州市召开。广东省副省长邓海光出席会议并宣布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云广东平台启动。
  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是立足于广东省农业发展关键需求和区域产业特色成立的农业科技创新协作平台,通过统筹全省农业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形成广东省农业科研联合攻关的核心平台和骨干网络,实现农业科技资源共享和开放合作,促成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支撑现代农业发展。
  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按照“体系是基础、数据是关键、服务是根本”的总体思路,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进行系统设计和架构,通过“智农卡”和“智农通”作为统一的公共服务载体,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国农业科教环能信息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科教体系的管理和服务效能,为农民提供“精准、及时、全程顾问式”的信息服务。
  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云广东平台是依托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打造的省级平台。以大数据资源和现代信息科技为支撑,以农业科技创新为手段,广东省将建立起快捷高效的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化桥梁,促进农业科研体系、农技推广体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有效对接,突出农业科技服务的协同创新特色,凝聚各方面力量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并为全国农业科教体系创建省级云平台探索和积累经验。
  启动大会上,农业部科教司与广东省农业厅签署了《共同推进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广东分平台建设协议》,并向部分与会代表发放了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智农卡”。
  农业部科教司司长唐珂、中国农科院副院长雷茂良、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主任杨易、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陈生斗、广东省农业厅厅长郑伟仪、广东农科院院长陆发忠等出席联盟成立大会和启动仪式。来自全国10省(市)农业厅科教处、省级农科院和涉农高校的领导和专家观摩了启动仪式。

 

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在杨凌成立
来源:科技部

  2015年8月20日,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协同创新战略联盟成立大会在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召开。科技部副部长张来武,陕西省政协副主席、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孙其信出席会议并讲话。科技部、教育部有关司局、中心领导,全国39所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代表以及中国软科学研究会、杨凌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联盟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布成立了科技创业者行动杨凌特派员办公室、创新创业国家专家督导杨凌委员会,表决通过了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协同创新战略联盟章程,选举产生了联盟第一届理事会常任主席、执行主席和秘书长。复旦大学原常务副校长、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陈晓漫当选为联盟第一届理事会执行主席。联盟成立得到教育部、科技部大力支持,科技部副部长张来武、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担任联盟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会议还表决同意成立杨凌智库——中国第六产业研究中心(杨凌),通过了《杨凌共识》。
  张来武强调,成立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协同创新战略联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联盟要致力于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和第六产业发展,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协同打造星创天地,创新中国特色的农业科技“大学推广模式”和“政产学研用”合作模式,系统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开创创新驱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途径。
  张来武要求,成立杨凌智库是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协同创新战略联盟首要抓好的第一件大事。一方面,杨凌智库要策划宣传并贯彻好“杨凌共识”,不断升华其内涵;另一方面,杨凌智库将促进联盟就国家食品安全、粮食安全、水安全等重大问题进行协同创新,策划和推动农业科技大学推广模式和创新创业教育发展,为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做出切实贡献。
  孙其信指出,联盟的成立使过去各高校在农业科技推广中单兵作战发展为协同创新,下一步要探索面向全国特别是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协同创新的新路径,发挥好新农院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现代农业智库服务国家战略决策的水平和能力。
  成立大会结束后,联盟召开了第一次常任主席会议,与会高校围绕参与国家食品安全(横琴)创新工程、策划创新论坛、筹建知识产权银行和农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等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在杨凌期间,张来武副部长深入杨凌创业工场、现代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和金海生物口蹄疫疫苗生产基地,就示范区大学生创新创业、涉农电子商务发展等情况进行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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