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浙江省委科技委统一领导下,浙江的科技监督工作迎来了系统性重塑——从“管项目防风险促规范”到“抓统筹强协同管生态”的转变,以“统筹+协同”构建起科技监督大格局,为科研探索筑牢公平公正的制度屏障,让每一份科研付出都能在阳光下结出硕果。
统筹协同,构建科技“大监督”格局。作为科技创新的“生命线”,科技监督直接关系到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能、科研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创新生态的健康度。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怎么运用”四大核心命题,浙江按照“顶层设计、分类细化、动态迭代”原则,构建起“1+N”科技监督制度规范体系,为监督工作提供了明确“标尺”。其中,“1”即《浙江省科技监督评估体系建设方案》,作为总纲领明确了监督工作的总体目标、框架机制和实施路径;“N”则包括《浙江省科技计划监督评估办法》《浙江省科研诚信评价与档案建设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形成了覆盖项目管理、诚信建设、政策评估的全流程制度闭环。在省委科技委统一领导下,浙江建立“省委科技办统筹监督—省级行业部门、地方主责监督—科研单位自我监督—审计财政协同监督”的四级责任链条,改变过去监督责任分散、协同不足的问题,实现“谁主责、谁监督”与“统筹监督、协同监督”的有机结合。明确各级主体职责,浙江省委科技办发挥“统筹抓总”作用,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协调重大事项、开展再监督;省级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履行主责监督义务,确保政策落地和项目规范实施;科研单位强化自我监督,筑牢廉洁自律“第一道防线”;审计、财政等部门协同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浙江省科技厅监督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制度设计既保证了监督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又为分类精准监督预留了灵活空间,体现了“刚柔并济”、精准高效的治理智慧。2025年,浙江科技监督工作积极推进构建科技大监督工作格局,谋划科技大监督落地的路径、抓手,探索与审计、纪检加强发现问题线索移送、监督结果互认等机制,推动实现了“1+1>2”的监督成效。
锚定重点,精准护航科技创新。科创大潮不断奔涌向前,潮起潮落中,若要有效控制风险,则需科技监管来护航。为确保科技创新政策有效落实、项目廉洁高效推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2025年,浙江省科技厅重点聚焦科研作风学风、科研论文诚信、第三方机构监管等重点问题开展了系统化治理。2025年,浙江被科技部确定为论文诚信检测三个试点省之一。在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西湖大学、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等单位开展学术论文科研诚信检测试点工作,重点检测试点中待发表生物医学领域英文论文以及生物医学领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所涉英文论文的科研诚信情况,推动防范论文学术不端问题关口前移。严肃科研作风学风问题查处,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材料相似度查重,对有关单位科研人员在项目申报中的违规失信问题进行处理。开展撤稿论文核查,组织对标注省科技计划(基金)项目或署名相关实验室的撤稿论文涉嫌科研诚信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并核实存在科研失信的8篇论文相关责任主体。打击“论文工厂”,浙江省科技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开展专项行动,指导杭州市、余杭区查处涉事企业,形成了对科研不端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第三方机构履责监管,2025年,浙江省科技厅组织开展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审计报告质量监督评估,重点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规范性、准确性和真实性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主要问题,会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出台《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审计报告编制指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第三方审计工作,提高项目验收审计对科研经费监管的支撑作用。
激浊扬清,涵养更优创新生态。用监督之力防微杜渐,用监督之力惩前毖后。科技监督的深层价值在于构建良性创新生态。浙江通过“教育、预防、监督、奖惩”四位一体工作体系,推动形成崇尚创新、坚守诚信的科研文化。在预防层面,开展申报材料查重、撤稿论文核查、成果比对等前置监督,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健全科研单位、科研人员、评审专家等主体的科研诚信档案,贯通省科研诚信系统与科管平台,实时归集科研诚信数据,预警科研诚信问题,开展科研信用评价,对高信用科研主体免除部分监督检查,对高风险主体加大监督频次和力度。截至2025年底,全省已归集各类科研诚信信息16万余条,建立3.7万余名科技人员、2.6万余名专家、2800余家科研单位的诚信档案,实现了监督对象“一人一档、一单位一档”。通过贯通省科研诚信系统与科管平台,在评审立项、中期检查、验收评价等关键环节设置技术埋点,实现了项目全过程数据采集、风险预警和数字化监管。在奖惩层面,建立科研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2025年,浙江省科技厅推进基于科研信用评价的分类监督机制,将监督结果的运用融入创新生态建设,建立奖优罚劣机制,把监督结果作为省科技计划动态调整、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鼎”授予及科技奖励提名评定的重要参考,强化科研违规责任追究。
从制度构建到数字赋能,从单一监督到协同治理,浙江的科技监督实践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科技监督与创新生态的深度融合,必将进一步激发浙江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让创新之树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枝繁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