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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副部长李学勇:《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实施细则制定要抓紧抓实抓细
日期: 2006年07月20日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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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抓紧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科技部对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有关工作。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学勇在日前召开的部长办公会上,对《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实施细则制定工作提出四项要求。

    第一,要进一步增强对细则制定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制定实施细则是落实《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的关键环节,是国务院限时要求完成的重要任务。政策制定涉及到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是关系科技发展全局的大事。因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配套政策实施细则制定作为科技部的重点工作之一,切实抓紧抓实抓细。

    第二,细则制定工作要紧紧把握两个“依据”,重视两点“考虑”。两个“依据”一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二是配套政策。要充分体现《规划纲要》和配套政策确定的政策方向和目标,确保实施细则的力度不能低于配套政策的力度。重视两点“考虑”,一是要体现政策的关键点,二是要体现社会关注的政策问题。细则的内容不求面面俱到,但关键政策点和社会上普遍关注的政策内容要体现出来。

    第三,要落实责任,加强对细则制定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细则牵头司局一把手和责任人要负起责任,积极推动细则起草工作。进一步明确细则分类及工作进度,根据各细则内容性质、工作基础、难易程度,提出分类进度安排。要主动参与其他部门牵头制定的有关细则。对其他部门牵头,我部参与的实施细则制定工作,要主动配合,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一些涉及金融、税收等重要细则,要积极参与,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保证细则的政策力度。

    第四,要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国外以及地方出台的政策措施。对重大和实质性政策问题要有重点地开展调研,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解决关键问题,推动整个细则制定工作。对国际上通行的政策和地方、部门已经出台的好的政策措施,要在细则制定中积极予以参考借鉴。

    目前,科技部牵头负责的各项配套政策实施细则正在顺利推进中。一是每项细则均由主管部领导任工作小组组长,相关司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并充分参考借鉴国外通行的政策和地方已经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二是各项细则都已经形成初稿或框架文件。为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细则制定工作,牵头各司局大多采取了集中研究和起草的方式,目前各项细则已经形成初稿或框架文件。三是积极参与其他部门牵头的细则制定工作。科技部参加了由其他部门牵头制定的大部分实施细则,主动与牵头部门联系,提出对这些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

    科技部将进一步抓紧推动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出台。一是召开各专题汇报会。为加强各项细则间的沟通和交流,进一步提高细则制定的质量,近期将召开第一次全体细则的汇报交流会,对提出的专题初稿进行讨论修改。二是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牵头的细则制定工作。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坚持《规划纲要》及配套政策提出的政策方向和目标,确保实施细则的政策力度。三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细则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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