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科技部关于废止《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306-08-2013-609 发文机构: 科技部
成文日期: 2013年07月25日 发布日期: 2013年07月29日
发文字号: 国科发高〔2013〕540号 有 效 性: 有效
科技部关于废止《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高〔2013〕5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即日起废止《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1〕173号)。
    特此通知。

 

科技部
2013年7月25日

  1. 《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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