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306-08-2017-712 | 发文机构: | 科技部 |
成文日期: | 2017年04月14日 | 发布日期: | 2017年05月10日 |
发文字号: | 国科发高〔2017〕90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国科发高〔2017〕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立足新的发展形势,充分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领先优势,促进国家高新区战略提升,实现引领型发展,科技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落实工作。
科 技 部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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