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306-08-2017-712 发文机构: 科技部
成文日期: 2017年04月14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10日
发文字号: 国科发高〔2017〕90号 有 效 性: 有效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科发高〔2017〕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立足新的发展形势,充分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领先优势,促进国家高新区战略提升,实现引领型发展,科技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落实工作。


                             科 技 部
                                 2017年4月14日

  1.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