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388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306-06-2016-619 发文机构: 科技部
成文日期: 2016年07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6年08月26日
发文字号: 国科建议外〔2016〕20号 有 效 性: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388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两地创新及科技合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科技创新位于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的核心位置。国家历来重视科技创新发展,相继作出“向科学进军”、“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等战略决策,提出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战略目标。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并将“创新”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首,就是要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
    近期,科技创新发展有3件大事,一是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到2030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三步走”目标,并做出具体部署;二是召开了“科技三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中国科学院第十八次院士大会和中国工程院第十三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科技三会”的召开吹响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将对国家科学技术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三是组织了国家“十二五”科技创新成就展,展现了“十二五”国家科技创新成就的实力。
加强内地与香港科技的全方位合作,实现两岸科技资源优势互补和协同创新将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近年来,在内地与香港科技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内地与香港基于“共同谋划、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原则,加强科技创新的交流与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
    一、签署协议,建立科技交流与合作的高层协调机制
    2004年5月,科技部与香港原工商及科技局(现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签署《内地与香港成立科技合作委员会协议》,成立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委员主要由两地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和主要科研机构组成。2013年,双方续签了该协议。这一机制对加强两地科技合作起到了重要的机制保障作用。
    委员会已召开9次会议,围绕鼓励香港科研人员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科研和产业化基地建设、支持青年人创新创业、制定香港配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和方向,以及深化粤港、深港区域科技合作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尤其是2011-2015年间进一步深化“十二五”规划下的科技合作,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各领域交流合作全面提速。
    二、鼓励香港科技人才参与国家科技计划
    自2010年起,港澳地区科研机构在内地单独设立或与内地单位联合设立的科研单位可以独立申请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2006年至2014年,已核准472位香港科研人员参与了973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国合专项以及火炬计划等143项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研究工作,其中课题负责人43名,109个香港科研机构作为承担单位或参加单位参与了93项课题的研究。2012年-2014年,香港入选国家科技计划专家库的人数已达192人。
    2012年,科技部专门设置了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用于推动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研发合作,与香港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开展了合作。专项的设立得到了港澳台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和专家学者的热烈欢迎。
    三、支持推动科研平台和基地建设
    在基地建设方面,科技部于2015年10月批准新建包括国家轨道交通电气化与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香港分中心在内的5所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香港分中心。目前,科技部依托香港科技园设立了3家国家产业化基地,依托香港应用技术研究院设立了1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香港分中心;核准香港6所高校建设1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香港伙伴实验室。
    四、推动两地青年交流与合作,支持青年创新创业
    2015年12月,北京清控科创、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上海科技创业中心、深圳科技孵化器协会与香港科技园签署众创空间合作协议,加快建设高水平合作机制,为青年人才提供发展空间。今年年初,科技部与香港创新及科技局提出“紫荆花创业行动”,通过“紫荆花创业行动”,让两地青年在交流中增进相互了解,分享心路历程,成为共同打拼的好朋友、好伙伴,同时也让香港青年更多地了解国家发展情况,更主动地融入国家发展的大潮中。
    五、支持粤港、深港区域科技合作
    为深化粤港、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在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框架下成立了“粤港科技合作先行先试工作组”,充分利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研究制定在广东省实施“先行先试”的科技合作政策和措施。“粤港科技合作联合资助计划”已实施10余年,资助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粤港两地政府还签署了《共同推进粤港产学研合作协议》,鼓励香港研究机构在广东建立研发中心,为两地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政策支持。2013年,深港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合作协议》,加强青年交流。
香港是科技创新的高地,汇聚了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优秀科学家,为进一步巩固现有合作基础、拓宽合作渠道、深化科技创新合作内容,针对你们提出的相关建议,未来将推动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关于推动“丝路基金”与特区政府合作,在港设立科技基建基金的建议。香港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节点,丝路基金高度重视同香港特区政府及企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拓展海外市场。作为香港金管局基建融资促进办公室的合作伙伴,丝路基金以基建融资促进办公室为平台,不断加强与特区、亚洲及国际各类投融资机构的合作。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我们支持以香港金管局基建融资促进办公室为平台,以项目投资为主,加强丝路基金与特区政府、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合作,推动两地在科技创新发展方面的合作,积极考虑设立相关基金的事宜。
    二是关于鼓励内地创投公司来港投资,帮助本地科技企业上市的建议。香港中西方文化交汇,国际化程度高,拥有与世界接轨的优势,熟悉全球市场和标准,可以为内地企业“走出去”提供平台。科技部将积极推动设立引导基金,鼓励内地创投公司到港投资,并支持内地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在港设立研发中心和科研机构,通过香港与世界各地合作,参与制定相关技术国际标准,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同时,会同相关部门探讨内地创业板市场优先审核获得内地创投公司及香港政府配对基金投入的公司上市的管理办法,为香港企业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是关于促进两地生命科技与环保科技合作的建议。近几年,香港特区政府越来越重视科技创新发展,提出要构建一个产业多元化的知识经济社会,着重发展生命科学、机器人、金融科技、环保科技等领域。2015年瑞典卡罗琳斯卡医学院宣布在香港设立首个海外科研基地,专注生命科技和再生医疗;1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多个涉及生命科技及环保科技。今后,我们将进一步结合两地优势,推动相关技术及标准的开放,协调两地专业机构及人才研究相应课题,加快推动生命科技、绿色科技发展。
    四是关于容许香港研发机构、企业及院校直接参与国家863计划的建议。自2010年起,允许港澳地区科研机构在内地单独设立或与内地单位联合设立的科研单位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以来,取得了很好效果。自2012年起,科技部设立了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内地与港澳台的合作研究,共支持项目80个,其中与香港的合作项目41个,两地已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也有很高的合作意愿。去年,按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统一部署,国家863计划、973计划、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等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进行统筹整合,不再独立设置。目前在新的科研计划体制下,我们正与香港创科局积极沟通,开展联合出资支持研发项目,同时积极推动实现香港科研机构直接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引导两地科技合作方向更进一步贴合社会实际需求。
    五是关于两地共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的建议。自2011年香港特区提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其现行专利制度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为香港特区专利制度调整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确保专利制度调整向着促进内地与香港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香港特区专利制度调整完成并正式运行后,根据中央涉港工作整体方针,按照《宪法》《基本法》要求,特别是“一国两制”原则,从中央政府与特区政府关系定位出发,与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在工作层进行研究,探讨香港特区授权的标准专利在内地更便捷地获得授权的途径。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优先考虑与香港合作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帮助香港地区用户提高知识产权国际化水平,促进内地与香港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深入交流与合作;将联合香港特区政府部门,认真研究合作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的可行性,更好地发挥香港特区在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独特优势。
    六是关于加强两地青少年科技交流的建议。近年来,内地通过开展“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举办“挑战杯”竞赛、“创青年”大赛等一系列科技创新活动,加强了两地青少年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后,将依托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创青春”大赛、机器人大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两岸四地协同创新路演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专门设置港区选拔赛,吸引香港青少年积极参加;依托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两岸四地大学生创新实践挑战营”和“两岸四地青年创新创业训练营”,加大培育引导力度,培养出具有创新兴业能力的科技创新人才,带动青少年投身到两地创新及科技合作中。
    感谢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 技 部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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