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关于推荐杭州、广州等五个高新区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函 | ||
| 索 引 号: | 306-18-2004-360 | 发文机构: | 科学技术部 |
| 成文日期: | 2004年11月01日 | 发布日期: | 2004年11月01日 |
| 发文字号: | 国科函火字〔2004〕125号 | ||
国科函火字〔2004〕125号
国家环保总局:
根据《关于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活动的通知》(国科发火字〔2000〕499号)、《高新区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实施办法》和《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条件》要求,经我部对杭州、广州等高新区申报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其基本具备条件,同意推荐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示范区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请你局验收核准。
科学技术部
二OO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