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科技部办公厅 中科院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306-38-2021-737 发文机构: 科技部办公厅;中科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24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6日
发文字号: 国科办才〔2021〕106号
科技部办公厅 中科院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

国科办才〔2021〕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科普工作主管司局,军委科技委综合局,中科院院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动提升全社会科学文化素养,根据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安排,科技部、中科院决定举办“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目的

  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以“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动员全国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展示百年来科技事业发展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展示科技创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美丽中国建设等领域的显著成效,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科技部 中科院

  承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三、活动安排

  分推荐活动和展演汇演两个阶段。

  1. 推荐活动时间:2021年9月30日前。

  2. 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负责本辖区内的选拔推荐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央军委科技委负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选拔推荐工作。

  3. 展演汇演活动时间:2021年10月27—29日。

  4. 展演汇演活动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有关展演汇演活动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 各地各部门自愿组织报名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至多可推荐3组代表队(其中,各直辖市,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中科院、国资委、国防科工局、军委科技委至多可推荐6组代表队参加);各推荐单位仅可安排1名负责人和1名观摩人员参加,报名时填报的代表队队员信息即为证书信息。因受疫情影响,未举办2020年全国实验展演汇演活动,若之前已举办预赛,各推荐单位仍可从中择优推荐。

  2. 代表队条件要求。代表队队员职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30日之前出生),可以是从事科研工作或科普工作的相关人员,同时欢迎其他科技爱好者报名参加,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组队向当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部门报名参加。

  3. 报名时间及要求。推荐活动由各地各部门自行决定。2021年将采用线上报名的形式,由各推荐单位负责人登录、填写、提交各项内容,填报网址:http://kp2020.ustc.edu.cn/index/hybm。推荐单位应在9月30日之前将代表队汇总信息报至活动主办方,附件2、附件3盖章扫描件上传提交到“2021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线上报名网站”(附件2、附件3在填报过程中由系统自动生成),未通过推荐单位自行报名的代表队,报名无效。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姜川

  电 话:0551-63601954

  手 机:13955141558

  QQ交流群:2021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

  QQ群号:1103893384

  入群后请备注个人信息:省市+单位+姓名

  

  附件:1. 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实施方案

     2. 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代表队报名表

     3. 2021年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推荐单位信息表

  

  

  

 

            科技部办公厅  中科院办公厅
            2021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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