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科技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306-38-2023-210 发文机构: 科技部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3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04日
发文字号: 国科发才〔2023〕36号
科技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才〔2023〕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部门:  

  科普统计是支撑服务科普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制度〉等11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2〕11号)要求,按照《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科技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规〔2023〕1号)相关规定,决定启动实施2022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并制定《2022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调查国家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共6大类139个指标。  

  二、时间安排  

  1. 2023年3月,工作布置与培训;  

  2. 2023年4—5月,基层数据填报;  

  3. 2023年6月30日前,各地方、各部门完成在线填报及数据的审核、汇总与提交;  

  4. 2023年7—8月,完成全国数据审核与汇总。  

  三、工作要求  

  1.各地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落实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要按照《2022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的要求,统筹调度安排,分工负责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请各地方、各部门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有关科普统计数据在线提交,将数据汇总后填写《2022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附件2)并将调查表逐页盖章后报送科技部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司。  

  3.各地方、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业务培训工作,认真总结以往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成功经验,确保科普统计调查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联系人: 孙欣、刘娅、王菲菲  

  电话:010-58882013、58882042、58884242  

  传真:010-58882072  

  电子信箱:kptj@istic.ac.cn  

  附件:1.2022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2.2022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

  

                    科 技 部  

                     2023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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