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意见出台--重在提高持续创新能力 将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制度
日期: 2006年06月12日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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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和评价信息将逐步实行网上评审,并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大竞争性项目的投招标力度,实现决策的公开、公平与公正,进一步提高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透明度。这是科技部日前公布的《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中的部分内容,改革意见分9个方面、共26条具体措施。
  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将紧紧围绕促进自主创新这个主题,构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首先要发挥国家科技计划对创新活动的导向作用,“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主要由基本计划和重大专项组成:基本计划是国家财政稳定持续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基本形式,包括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等。重大专项体现国家战略目标,由政府支持并组织实施。
  改革意见提出还将进一步推进部门(行业)和地方的自主创新工作,提高地方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国家科技计划将从以支持项目为主,逐步转向统筹安排项目、人才、基地,实现从技术突破的单一目标向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提高的综合目标转变。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管理机制。
  改革意见提出还将重点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制度,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计划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完善专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机制,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等,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更大地发挥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人民日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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