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兴县(市)工作基本情况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日期: 2009年12月03日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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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7日


    江苏省历来十分重视科技兴县(市)工作,在国家科技部的支持指导下,我们始终把组织参加国家科技进步考核与示范、推动区域科技进步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省份和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与内在要求,着力加以推进。通过各级政府及科技部门不懈努力,江苏省通过国家科技进步考核、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先进称号、建设国家级科技进步示范地区的县市区数均连续多年居全国领先地位,科技兴县(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在科技部组织的前四次科技进步考核中,江苏119个市、县、区中先后有63个、78个、90个和104个市、县、区通过科技部考核,其中被评为全国先进地区的数量从25个、32个、38个增加到48个。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已达14家,居全国第一位。全省县(市)科技环境明显改善,科技管理能力显著提高,科技投入明显增加,科技服务体系和科技平台建设有重要进展,科技进步的水平和科技创新的能力有大幅度提升,县(市)科技工作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省科技工作中的显示度不断加强,科技进步对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稳步提升。
    一、主要成效
    围绕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和“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建设”两项科技兴县(市)的核心工作,江苏目前已经逐步形成了一套市县全面参与、争创先进示范、重视工作环境和管理制度建设等较为完整的考核、评价与提升工作体系,江苏科技兴县(市)工作在引导地方科技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党政领导和全社会的科技意识显著增强。在江苏,通过国家科技进步考核并争取先进,进而创建示范,已经成为衡量地方科技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和“一把手工程”,成为地方政府引领科技发展的重头戏。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主动要求科技部门定期汇报工作,亲自研究解决科技发展中的问题已形成制度。各地科技部门结合科技进步考核,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工作实绩促进指标提升,着力打造地方科技工作品牌。企业不再只跑市场、跑经济管理部门,还积极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部门,寻求科技项目,进行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氛围逐步形成。
    二是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显著加大。随着科技兴县(市)工作的蓬勃开展,以及考核体系中“财政科技支出”指标一票否决的权威性,带动各地科技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市、县(市)、区本级科学技术支出2008年分别是1999年的5.06倍、21.86倍和8.23倍,相应的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市、县(市)、区分别由1.79%、1.55%和1.68%提高到3.11%、2.54%和2.68%。其中:占比大于2%的市、县(市)、区2008年分别达到9、40、34个。
    三是科技产出水平显著提高。市、县(市)、区十年的专利申请年平均增长率分别是114.8%、275.31%和34.55%,至2008年,市、县(市)、区10万人专利申请数分别为166.99件、196.02件和185.68件,年均增长35.96%、176.14%、27.53%,10万人授权专利数分别为57.46件、65.97件和80.26件,年均增长9.87%、76.68%、10.81%,县(市)成为专利指标上升最快、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幅度最迅猛的地区。到2008年,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6.53%、117.58%和53.31%。市、县(市)、区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的平均值分别由1999年的17.50%、18.36%和13.55%提高到2008年的25.56%、25.95%和19.2%。
    四是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十年来,市、县(市)GDP平均年增长率分别为41.55%和68.40%,人均GDP平均年增长率分别为23.17%和43.82%。市、县(市)、区财政收入总量年平均增长134.95%、222.24%和48.85%,人均财政收入年平均增长73.24%、78.25%和67.53%,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显著加快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十年间,市、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8.35%、16.67%和18.23%,市、县(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分别为32.21%、18.51%。
    五是科技进步环境显著优化。随着科技进步考核与示范工作力度的加大,科技投入一票否决制度的设立,各地在科技投入、政策制定和落实,以及机构设置、宣传教育等方面更加重视,逐步形成了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科技进步工作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二、基本做法
    作为全省实施科教兴县(市)战略的具体组织者,江苏省科技厅紧密围绕参加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和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建设两大工程,带领各级科技部门把组织和开展好考核与示范工作作为全省科技兴县(市)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自觉行动,着力加以推进。基本做法主要有:
    一是抓工作体系和组织领导。从“十五”期间起,省政府成立了科教兴省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省八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省科技进步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印发开展科技进步考核与示范的工作意见等,加强对考核与示范工作的整体部署。全省所有市、(市、区)都相应成立了科教兴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并将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列入地方党委、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和检查,切实加强对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领导,推动形成了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地方科技进步的行之有效的工作体系。在考核工作中,各级科技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紧密协作,认真组织实施,全面配合科技部门开展工作。
    二是抓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按照科技部的统一部署,每次考核开始前,省科技厅均专门制订出工作方案,通过合理的方案设计,把科技部的部署和要求与我省的实际结合起来,把科技兴县(市)工作与开展科技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结合起来。在组织考核过程中,首先抓好材料初审关,认真检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保证材料的高质量。在考核评审过程中,按照定量指标审核、定性指标打分和实地考察三个阶段进行组织,并根据每个阶段的特点,组织不同专业领域的专家和领导参加评审工作,以确保考核能够科学准确反映出各地的科技进步工作实际情况。
    三是抓培训指导和考评机制。科技进步考核指标多,技术性强,需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提供相关数据,编制完成申报材料。为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每次考核前,省、市、县科技部门都会专门召开会议,对负责材料编制的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明确操作程序,并及时加强现场指导,以提高申报材料的编制质量和考核工作的组织程度。考核与示范作为工作手段,其根本目的在于对前期科技工作进行回顾、分析与评价,部署今后的科技工作目标任务,进而指导与推动地方科技创新工作。每次考核与示范组织工作结束后,省科技厅都及时召开总结工作会议,对组织工作较好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研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各项工作,不断完善科技进步的考评机制。
    四是抓典型示范带动。近年来,我们按照科技部“市、县、区科技进步互动行动方案”的要求,一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县(市)对周边县(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推进区域共同发展;另一方面,推动示范县(市)与省内外其他县(市、区)开展“南北挂钩、结对共进”活动。如:江阴市科技局与苏北睢宁县科技局结为共建对象后,大力开展科技管理工作交流和两地企业家之间的实地考察活动,并根据两地土地、劳动力资源、产业结构特点,组织进行了产业及产品的转移和合作,收到良好成效。武进区和阜宁县成立了“南北挂钩结对共进”领导小组,实行了互派领导干部挂职制度,并出资帮助阜宁县科技局建设了局域网和专利信息网。东台市与宝应县制订了共建目标,东台市以省级星火龙头企业为依托,积极向宝应县普及推广了一批栽桑养蚕新技术,促进了双方茧丝绸产业的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十年来我省参加全国科技进步考核与示范县(市)建设、推动地方科技兴县市工作的经验教训,在科技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省份这一战略目标,以全方位推进科技兴县(市)工作为抓手,以培育发展高技术新兴产业、丰富和活跃地方科技创新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地方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和资源集成,推动地方切实形成以自主创新为基础、以产学研为平台、以成果推广应用为带动的全省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新的竞争优势,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和国家创新战略实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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