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培训会在海南召开
日期: 2009年12月03日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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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兴县(市)工作是我部加强地方科技工作的重要举措,核心工作包括科技进步考核和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工作。按《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十一五”规划》的精神和《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今年科技部将组织开展2007-2008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为更好地开展考核工作,科技部农村司会同农村中心于2月12日在海口市召开了“2009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培训会”。培训会主要对2009年科技进步考核指标体系、科技进步示范县(市)遴选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对2009年科技兴县(市)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会。农村司副司长郭志伟、农村中心副主任王喆、海南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圣俊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郭志伟副司长在会议上对“十一五”农村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布局及科技部面向地方的科技计划进行了全面介绍,对科技兴县(市)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总结。他指出,十多年来科技兴县(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了比较系统、完整的科技进步考核指标体系和工作体系,极大地提升了县(市)科技部门地位和能力,大幅度提高财政科技投入,有效支撑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主要领导抓第一生产力的工作制度,强化了基层党政领导对科技的重视和广大干群的科技意识,形成了多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科技兴县(市)工作的格局。
    郭志伟副司长对进一步推进科技兴县(市)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真正做到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十一五”规划》,要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建立稳定的工作队伍;三是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指标体系,使工作不断完善与规范;四是要保障地方科技进步的投入,同时保障专项工作的经费;五是要加强调研,继续开拓工作思路,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六是要加强交流和宣传,扩大影响。
  与会代表从考核工作的政策与法律环境、指标体系的应用、示范县(市)的建设等方面结合本地区特点进行了认真交流和讨论,提出了意见与建议。本次培训会将对今年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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