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重点在于实现科技报告收藏的完整性和持续性
日期: 2014年03月06日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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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类精细、领域齐全、学科完备的科技报告体系是国家科技实力的重要体现。因此,持续积累和完整保存科技报告是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基础,是向全社会提供共享服务和向科技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撑的前提。只有做好了科技报告收藏工作,才有可能更好地发挥科技报告的价值。
    科技报告的收藏工作须突出两个方面重点,体现收藏的完整性和持续性。一是重视专题报告的收藏。描述科研活动过程的专题报告是科技报告的主体,蕴含大量的技术细节、基础数据和个人经验,对于科研人员极具参考价值。从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长期收藏的美国科技报告数量结构看,专题报告占美国科技报告总量的80%。因此,随着我国科技报告呈交管理机制的不断规范,除最终报告、进展报告和管理报告外,科研单位应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交更多的专题性报告,从而更加深入、系统地记录和积累科研活动成果。
    二是逐步重视和引导企业开展科技报告的收藏工作。财政资金资助科研活动必须呈交科技报告是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基本要求,但不能因此而完全忽略了企业科技报告的收藏。美国的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一些“百年老店”,都建立了严格的科技报告制度,其规范性和约束性甚至超过了美国政府科技报告。2013年,我国全社会研发投入突破了1万亿,其中76%以上来自于企业研发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科技报告制度,不仅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对于完整保存全社会的科研成果也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试点工作的努力,“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目前已实现万份科技报告上线,面向全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下一步,通过对部门、地方以及企业各类科研项目成果进行全面、持续、完整地收藏,力争经过5-10年的努力,“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收藏报告达到几十万份甚至突破百万份,数据信息将达到近千G字节的海量规模,涵盖所有财政资金设立的计划、专项和基金,囊括所有学科和技术领域,真正展示和体现我国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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