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县市科技工作年”实现“三个提高”目标
日期: 2008年04月02日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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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全国县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新疆自治区制订了实施“县市科技工作年”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从2005年起将95个县市区分三批纳入试点。三年中,自治区共安排项目122个,投入引导资金3373.8万元(其中“区域支柱产业培育工程”2072万元、“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程”95万元、“科技兴新素质工程”698万多元、“县市区科技局管理能力建设工程”508万元),带动地县投入63570万元。在区地县三级的合力推动下,“县市科技工作年”实施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了科技进步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支撑和引领作用的发挥,成为把科教兴国战略落实到基层的成功实践。

    第一,提高了科技进步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区域支柱产业培育工程”项目,有效推动了技术成果的转化,促进了县域特色经济的发展。莎车县通过实施优质巴旦木标准化技术种植与系列产品深加工开发等一系列项目,巴旦木亩均效益从原来的400元,提高到3000元左右。若羌县推进红枣产业发展,仅红枣一项实现农牧民人均增收1185元。于田县积极推进产学研联合,培育科技型龙头企业,大芸已成为和田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快了技术、信息、管理在农村的扩散和运用。“科技特派员制度”和“农业专家大院”等新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吸引了大批科技人员下到农村,为农民提供技术、管理、营销等综合服务,创办龙头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科技特派员制度在全区各县市推行,科技特派员由2004年底的601名增加到1800多名。据不完全统计,科技特派员驻点村的农民人均收入平均增幅比全区平均水平高5.2个百分点。科技特派员制度还培育和造就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在“专家大院”从事技术指导、示范推广、人才培训、技术咨询等服务的常驻专家有近百人。“科技兴新素质工程”提高了各级各类人员的科技意识和一线劳动者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本领。共建立了各类各级科技培训基地(中心)2207个,科技示范户10.4万户,举办各类培训约10.5万期,培训各类人员768多万人次,其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76.32万人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27万人次、农牧民549.99万人次、城镇待业人员及转移劳动力93.72万人次、科技人员继续教育21.75万人次。

    第二,提高了科技管理部门的能力和科技工作在党委、政府中的地位。“县市科技工作年”激发了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县市区科技局主动贴近经济社会发展,理清科技发展思路,找准了科技工作为经济社会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高了宏观管理能力。通过组织实施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科技计划项目的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一些县市同区内外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形成了有效利用各种科技资源的良好局面。地县科技局管理人员接受各类培训约5000人次,科技知识不断更新,科技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科技管理机构得到充实和加强。没有独立设置科技局的12个区县,全部重新设立了独立的科技管理部门。三年来,县市区科技局共购置配备工作用车71辆、计算机564台、打印机154台、复印机70台、传真机61个、投影仪9个、数码相机(摄像机)47个。

    第三,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对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县市科技工作年”的实施,引起各县市区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县市科技工作年”领导小组,形成了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有效机制,领导干部特别是第一把手抓科技的意识明显增强。各县市区还制定了“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出台了一系列推进科技进步工作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为科技事业的发展营造了好的环境。特别是财政科技投入显著增长。95个县市区财政科技投入2006年为27946万元,比实施“县市科技工作年”之前的2004年增加了13716万元,增长96%。2006年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比重为1%以上的县市区达到37个,占县市区总数的38.95%,其中有28个县市区的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高于自治区本级的比重(1.07%)。
(新疆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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