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科技部审核,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并报请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授予李德仁院士、薛其坤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自然科学奖授奖项目49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48项;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项目62项,其中:一等奖8项(通用项目5项,专用项目3项),二等奖54项(通用项目40项,专用项目14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项目139项,其中:特等奖3项(通用项目1项,专用项目2项),一等奖16项(通用项目13项,专用项目2项,创新团队1项),二等奖120项(通用项目93项,专用项目27项);授予10名外国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