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强化实施科技兴新,大力推进科技兴地县和科技兴行业
落实《关于推进科技兴新强化实施的若干意见》,推进科技兴地县、科技兴行业。实施“科技富民强县工程”和“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示范工程”等面向地县的产业化项目。做好2007~2008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在重点行业扩大实施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推进“科技强警示范县”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企业)”建设。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夯实科技创新的人才基础。实施“科技创新骨干人才培养工程”等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突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加快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发挥援疆干部的桥梁作用,充分利用科技支疆平台,加快我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与引进。
加强决策咨询和软科学研究,为优化决策民主决策做好服务。组织自治区专家顾问,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战略性问题,开展决策研究、咨询和服务。组织开展2011~2020年科技兴新纲要战略研究。配合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前的调研和立法后的评估。组织开展“创新型新疆”建设、《自治区科技法制建设框架体系研究》等软科学研究项目。
2. 重点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
围绕粮食、棉花、林果和畜牧四大基地建设,实施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的重大项目,集成示范一批技术成果,带动南北疆特色支柱产业发展。提升昌吉国家农业产业园区的创新服务功能,推动伊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与发展,支持区内外农业科研机构和高校进入园区创新创业、实验示范。
推进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稳步发展科技特派员队伍,探索创建新型科技特派员支撑服务体系和工作模式,引导以科技特派员为载体的各类科技资源和生产要素,向农村生产一线转移和聚集。牵头组织农口部门和单位,共同开展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服务中心、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基地的建设与规划。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信息化科技服务与长效机制的试点工作,推进科技“进村入户”工作。
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为重点科普活动,提高城市居民、农牧民的科学素质。加强自治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建设,提升其服务功能。
3.加快高新技术开发与应用,支撑新型工业化建设
强化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重点做好14家创新型企业试点,加快建设8个为中小业企业创新服务的公共平台,培育5个围绕支柱产业发展的创新集群。引导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向特色产业基地流动,加快推进我区特色产业创新集群的培育。
完成《煤化工发展技术路线图研究与制定》重大专项,组织开展煤化工关键技术研究和重大创新技术产业化示范,为自治区新型煤化工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指导各高新园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中心和技术转移平台,为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营造良好环境。抓紧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
推进科技风险投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
4.推进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努力使科技进步惠及民生
在资源勘查、荒漠生态、维吾尔药现代化等领域实施一批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推动相关科研成果和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重点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开展全球气候变化对新疆生态环境的影响科学研究并开发应对技术。
按照科研、勘探、开发一体化的原则,做好国家305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推动科研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整合医药科技资源,培育医药产业创新集群,加快创新药物的研发,特别是以维吾尔药为代表的少数民族传统药的二次开发。
做好国家和自治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组建工作。
5.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落实已出台的相关政策,着力解决区属科研机构转制改制中的共性问题。通过科技项目引导产、学、研的密切结合,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提高其创新、开发、服务能力。进一步整合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实现开放共享、优势互补。
积极发展技术市场,开展技术转移示范工作,制订技术转移工作规程,加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
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察指导民营科技企业。加大《自治区民营科技企业条例》宣传和落实力度,推动民营科技企业健康发展。
完善科技奖励制度,修改现行的《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提高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运行质量,在畜牧、林果等产业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6.扩大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
充分发挥政府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主导作用,重点推进同中、西、南亚国家及俄罗斯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推动上合组织各成员国间科技合作机制的建立,并积极参与相关活动。组织企业赴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和乌拉尔分院洽谈技术合作及技术采购。组织第四批新疆科技、经贸人员赴俄罗斯阿尔泰国立技术大学的语言强化培训。组团参加在蒙古召开的第五次中、俄、哈、蒙“阿尔泰区域科技合作与经济发展”国际研讨会。扩大同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与交流。
深化国内科技合作,充分利用部区工作会商机制和科技支疆平台,推进新疆同内地省区市的科技合作。办好第五届“科洽会”推进科技支疆合作基地建设,实施一批科技支疆项目。
7.加强和改善科技管理,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社会能力
完善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科技计划执行中各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科技计划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科技计划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调整充实自治区重大专项,搞好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管理。启动战略研究,为自治区“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提供成果与依据。
调整科技投入结构,合理配置科技经费,发挥科技资金对科技创新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科技经费监管制度,强化经费使用监管力度,开展经费绩效考评工作。
加强科技宣传和科技信息工作,把科技宣传延伸到科技工作的各个环节,为科技创新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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