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科技支撑和引导。针对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依托省内外科技力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科技难题。突出盐湖化工、矿产资源和机械制造业的科技攻关,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通过整合全社会资源,建设若干特色鲜明、富有活力、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研究发展基地,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是为发展生态经济提供科技支撑和引导。围绕生态农牧业建设,进一步发挥海南州生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科技富民计划、星火培训及基层科技管理部门的作用。按照“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大力发展无公害饲料基地建设及持续利用技术、饲料及饲料清洁生产技术、家畜健康养殖技术、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制备技术、太阳能利用等技术。充分利用畜牧业资源、气候资源、光能资源、绿色饲草料生产等资源,建立“资源—产品—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式经济系统,形成以饲草料基地建设、草产品加工、牲畜的舍饲育肥、粪便废水无公害及归田处理、太阳能利用、畜产品加工及销售为主体的完整循环生产体系和产业链。
三是为发展新能源经济提供科技支撑和引导。围绕太阳能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制定出台《青海省新能源开发利用科技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光热发电、光伏发电新技术,集成推广太阳能城市住宅供暖、农牧区农牧民取暖技术,解决太阳能及硅材料产业发展关键技术,推进我省新能源经济发展。
四是与资本相结合,大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科技型企业的发展。直接与社会资本结合和合作,建立支持高技术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基金。如与农业银行、国家开发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建立关系,向他们推荐成熟项目。与深圳创投、银华基金、深圳策略投资公司等合作建设创新引导基金。发展一定数量和规模的科技型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1235”工程。争取到“十一五”末,实施“1235”工程企业年销售收入达30亿元以上。
五是建立完善各种科技管理制度。继续筛选各类科技项目,编制下达科技计划,积极申报国家资助科技项目,进一步强化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做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跟踪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六是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建设开放、联合的研发基地,真正构成新的大科技格局。重点支持以盐湖集团为依托,建成“盐化工”循环经济研发基地;以西部矿业为依托,与省地勘院、中科院有关研究所合作,建成矿产资源勘探与综合开发利用研发中心;以青海大学农作物育种力量和国家级西宁农业科技园为依托,建设东部农业开发研究中心;以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所为依托,与生物产业园合作,建设青藏高原特有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研究中心;以西宁特钢为依托,建成“煤焦化—钢铁—固体废弃物”循环经济研发中心。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究基地,以开放、联合、合作的新机制,真正构成适应青海新发展的大科技格局。
七是积极建立与省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在服务中发挥科技的作用,同时实现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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