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09年科技工作要点
日期: 2009年02月06日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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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是落实家宝总理努力把重庆建成“长江上游科技创新的中心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基地”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市科技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总理对重庆科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加强产业技术创新、企业自主创新和社会发展创新,深入推进创新人才、创新载体和创新环境建设,大力推进重大技术创新突破与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城乡科技统筹发展力度,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
    全市科技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力争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1.4%,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4%,新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30%,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25%。综合科技进步水平保持在全国12位,力争进入前10位。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扩内需、促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工作主线,着眼于打牢“一中心”、“一基地”的建设基础,着力推进六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四大科技行动”,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1.深入推进“重大科技专项行动”。新启动“混合动力汽车推广与示范”等重大科技专项5个,全市实施的重大科技专项达到22个。重点突破工业领域的新材料制备、绿色制造、信息产品制造等核心技术,研究开发农业领域的猪牛羊良种繁育、养殖安全关键控制点和产品质量可溯源性等关键技术,推动现代制造服务业和信息技术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升级。在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农业等领域组织实施科技攻关项目200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具有重大应有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40项,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全年争取发明专利授权550件,开发重大创新产品和自主品牌30个,形成400亿元的产业规模。
    2.深入推进“科技富民强县行动”。设立统筹城乡科技发展专项计划,启动实施《重庆市统筹城乡科技改革与创新行动纲要》。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和分类指导,争取创建国家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区县5个,推动大足五金城、荣昌畜牧科技城、忠县柑桔城和渝北国家农业科技园、江北奶业科技园“三城两园”建设。加快农村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规划建设新农村科技示范村镇5个。深入实施“双十百千”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行动,新建农业专家大院20个、科技创新孵化园5个。
    3.深入推进“科技服务民生行动”。把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作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争取解决节能减排关键共性技术11项。抓好“千辆车”和“万盏灯”的实施,并在冶金、煤炭、建筑等重点行业推广重大节能减排技术100项。深入实施“健康重庆科技促进行动”,加强新药创制和新型医疗器械的自主研发,选择5个县示范应用安全有效、低成本医疗适宜技术,鼓励三甲医院与社区医院搭建“双向转诊远程医疗”便民服务渠道。加强旱涝灾害、地质灾害监测技术开发和库区水体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促进大学生稳定就业。
    4.深入推进“科技平台提升行动”。建设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开放示范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10个,培育国家级科技平台2个。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研究型大学。充分发挥中央在渝院所作用,推动应用技术研究院、农业科学院、质量计量检测研究“三院”做大做强。加快推进五里店工业设计中心、重庆高清动漫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推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资源开放共享。完善成果转化平台体系,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成果转化机构10个,培育市级孵化器5家,支持企业建设中试、孵化基地15个,培育科技中介机构100家。
    二、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体制机制,提升科技管理诚信度和公信力
    5.完善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建立重大项目经费预算审核制度,继续开展科技项目的预算评审评估工作。建立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管理巡视检查制度,指导项目承担单位规范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强化重大项目财政验收审计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科技投入使用效益。
    6.建立科技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订具体的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的申报评审程序,加大竞争性项目的招投标力度,扩大推行网上评审。加大对科技计划管理与实施中不端行为的查处及惩罚力度。
    7.健全科技计划管理的监督机制。开展科技计划立项与实施过程的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研究制订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探索委托第三方对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监理和评估。在全市科技系统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8.推出科技计划实施与科技人才培养的互促机制。把培养人才作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项目立项、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实施“双千计划”,安排1000万元深入实施“巴渝人才工程”;安排1000万元实施“回归工程”,引进留学海外的高层次科研人才。筹备开好全市科技奖励大会。
    三、着力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推动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
    9.提升企业研究开发能力。以增值税转型为契机,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在龙头企业中建立数控机床、船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免疫生物制品、农业机械等工程技术中心。集成科技计划手段,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5家,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20家。
    10.提升企业资源配置能力。推动天然气化工、轨道交通、电子信息等行业企业与国家级研发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推动高校院所形成以应用为主的科研导向,引导企业积极介入高校院所的早期研发。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扶持计划,培育35家产值超5000万元、5家产值超1亿元的中小企业。支持各区县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
    11.提升企业创新融资能力。加快发展各类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争取全市科技风险投资规模达到50亿以上。深入落实科技贷款贴息和保险补贴政策。组织1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
    12.提升企业成果转化能力。推行以企业为主体,研发、转化、产业化各环节力量共同申报科研项目制度,从源头上保证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搞好现有未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力等评估论证,通过面向企业公开招标迅速推向市场。遴选一批应用范围广、支撑作用强的共性技术和创新产品在企业推广应用,尽快实现产业化。
    四、积极引进和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提高科技开放层次和水平
    13.扩大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举办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20次以上,办好“国际知名研发机构重庆行”等重大招商活动,力争在引进境外研发机构上取得突破。依托北部新区、西永微电子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和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推动建立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研发与产业化示范基地2个。组织跨国产学研项目对接活动10次以上,落实对接的合作项目20项。
    14.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力度。围绕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实施20个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引进10项国际先进技术。统筹使用市和区县科技资金,认真组织实施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积极探索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有效途径。对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装备和产品,推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5.加快成熟技术对外输出。探索特种船舶、混合动力汽车等装备、产品及服务向海外输出的有效途径,保持高新技术产品外贸出口额稳定增长势头。积极在市内举办大型国际性技术产品展示活动。组织赴境外开展的技术交流与洽谈活动25批次。做好第十届高交会暨第五届军博会筹办工作。
    16.推进部市、院(校)市和区域协作。积极推进部市会商工作,落实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有关事项,争取国家科技经费资助额度超过5亿元。加强与中科院、清华大学、军工集团等单位的合作,引进80项先进适用技术在渝转化。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在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领域的科技合作,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强与川陕黔和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的科技合作,吸引大型企业与我市企业合作共建研发中心5个以上。
    五、不断健全科技政策法规系,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
    17.加速科技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进程。争取《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颁布施行。在科技中介机构、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管理、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开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研究,储备一批立法项目。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产学研结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出台一批科技政策。
    18.加大科技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力度。做好《科技进步法》、《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全面落实市政府在企业税费减免、人才引进补贴等方面鼓励创新创业政策。着力完善扶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政策,加快制订鼓励自主创新产品广泛应用的扶持政策。
    19.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加强技术转移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深化知识产权园区试点示范工作。开展重点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分析研究,培育100户专利申请超百件的专利示范大户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骨干企业。扎实开展“科技、标准、产业同步发展促进行动”,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制定10项行业标准和25项国家技术标准。
    六、进一步加强科技系统内部建设,增强科技工作合力与凝聚力
    20.加强科技队伍作风建设。按照“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推动各级科技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科技管理水平和服务企业与基层的能力。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党风廉政目标考核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强科技系统内部制度建设。加强科技系统的纪检与监察、审计工作,警惕、防止和杜绝商业贿赂,树立科技系统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21.加强科技宣传工作。大力开展对全市科技创新成就和科技创新创业典型的宣传,及时反映科技系统的工作成果,在全市积极营造鼓励科技创新、支持科技工作的社会氛围。切实做好政务信息的上报与交流。注意了解掌握省外、市外科技工作信息。组织科技创新创业年度新闻评选。
    22.加强对区县科技工作的指导。鼓励和支持区县科技部门立足各自基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升科技工作的显示度。认真组织开展区县科技考核。继续开展先进区县科技部门评选表彰活动。发布《区县科技进步报告》,形成各区县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生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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