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有新举措。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体现科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新要求。厅领导带队组成的8个调研组,深入地县、企业、园区、科研院所调研,广泛征求对科技工作和科技创新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有分量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整改措施。认真研究分析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促进科技事业科学发展的八点思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明确了推进农村科技发展有五项重点任务和五项保障措施。科技计划管理出台新举措,对国家和自治区重大专项实行咨询专家委员会和项目监理专家委员会的管理模式。首次把重大成果的产业化情况列入评奖的指标要求,强化了科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理念。
二是科技支撑发展有新成效。进一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成立全国首家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发展促进会”,科技特派员队伍发展到2350多人。调整自治区重大专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策划并启动了“新疆煤化工发展技术路线图研究与制定”项目,“干旱区盐碱土碳过程与全球变化”项目列入国家973计划。国家305项目办今年在研的三大计划项目,在基础地质研究、重点矿带研究与矿集区预测、靶区优选与评价、技术方法集成、成果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分别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对南疆三地州科技发展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三个“一把手工程”项目按时启动。有127项重大成果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的奖励,5名科学工作者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
三是“以人为本”的理念有新体现。推进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制订了“自治区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和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资源信息服务平台软件建设方案。提出构建“科技部直接支持新疆科技人才与智力工作机制”和“援疆省市与新疆科技人才与智力工作联动机制”,推进人才和智力支疆工作。拓展区外培训渠道,在培训、研究、师资等方面同东部省市和院所开展合作交流。第三批科技、经贸人员俄语强化培训完成学业归国,在各自岗位发挥作用。组织新录用公务员深入南疆开展“体验民情,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主题实践活动,使年轻公务员深受教育,对他们健康成长起到促进作用。
四是国内外科技合作有新进展。推进全国科技支疆行动,科技部《关于推进科技支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开展全国科技支疆的若干规定》两个重要文件先后出台,成功举办了第二次部区工作会商和全国科技支疆工作会议暨天山创新论坛,与28个省市区、10个计划单列市建立了科技支疆协作关系。设立了自治区科技支疆专项资金。在同中亚及俄罗斯的合作方面,着力推进上海合作组织国立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阿尔泰区域的国际科技合作。同澳大利亚、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科技合作也有新的进展。
五是科技兴地县科技兴行业有新起色。出台《关于科技兴新强化实施的若干意见》。实施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成为促进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抓手,在地州的试点进展顺利。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和自治区“科技富民强县工程”新增22个试点县市,科技惠民效果显著。科技兴行业推进步伐加快,参与范围扩大到29个行业厅局。“科技强警”示范县市创建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众和股份”被授予首批国家创新型企业称号,1120多家民营科技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贡献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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