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机制
日期: 2016年01月11日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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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完成国家科技计划优化整合。继续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成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地人才专项等优化整合,建立自然科学基金、重大专项、中科院重点工作纳入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统一协调的机制。完善计划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优化联席会议制度的议事决策程序,完成咨评委组建,开展与部门、地方管理信息系统互联试点。按照新机制加快凝练形成一批看得准、条件成熟的重点专项,发布2016年度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保证新旧计划体系有序衔接。
    二是推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制定实施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指导首批专业机构开展改建和项目管理,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运行规章制度,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提升专业化项目管理能力。建立专业机构评估制度,开展首批专业机构改建情况中期评估, 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推动和完善专业机构的布局。
    三是完善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建设。加强“制度+合同+技术”三位一体的监督和评估手段建设,出台科技监督、科技评估和科研信用制度规范,将监督和评估要求纳入科技计划管理相关合同、任务书、协议等予以明确。管 理相关合同、任务书协议等予以明确。依托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科技监督和评估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对科技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执行及资金使用的监督 检查和评估,推进监督和评估结果有效运用,加强监督问责和责任倒查。完善科研信用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运用,开展科研诚信强建设宣传培训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
    四是推进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研究制定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估办法,开展评估试点,促进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估与绩效拨款制度相衔接。制定国家科技奖励改革方案,研究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加大对杰出科家、优秀创新团队和青年人才的奖励力度。完善专家学者和机构相结合的推荐提名制,完善小同行评审,强化对重大基础研究成果、原始创新技术的奖励。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公开透明力度,严惩学术不端,强化奖励的荣誉性 。
    五是全面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继续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构建完善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深入挖掘现有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潜能,围绕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等开展综合性、系统性、专业化的专题服务。统筹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科学工程建设。着力加强科研条件建设与科技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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