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国家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建立完善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加强国家科技创新智库体系建设。健全技术预测长效机制,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动向研判。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的科技创新统计体系,全面实施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推进新一轮企业、政府研究机构和高校创新活动统计调查,研究发布创新调查系列报告。
二是统筹推进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完善新五类科技计划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模式,全面按照新计划体系运行,工作重点从构建新体系转到支撑新发展。健全科研活动分类支持机制,制定各类计划管理办法。全面实施重点研发计划,强化成果产出和绩效管理。推动实施科技计划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建立知识产权对外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项目评审、信息公开等管理流程与机制,加强对中央财政科研资金管理相关政策的跟踪落实。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回头看”,分析改建面临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措施。2017年底,启动7家改建专业机构的改建验收评估工作。
三是深入推进监督管理改革。结合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际,细化制定科技监督相关细则和科技评估工作规范。制定实施科技监督和评估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及结果共享,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咨询评审专家的随机抽查和电话访谈,强化项目和资金执行监督检查;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的监督检查和年度监测评估;推进监督和评估结果有效运用和“回头看”,加强监督问责和责任倒查。建设科研诚信和信用工作跨部门联动及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联合惩戒。
四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实施新一轮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若干战略目标明确、运行开放高效、资源整合能力强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提升重点领域核心竞争力。加强对创新型企业指导和服务,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带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围绕国家战略领域和重点产业优化联盟总体布局,完善支持措施,引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