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科技部关于表彰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日期: 2004年10月28日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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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科技厅(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科学技术委员会:

  近几年来,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业务能力强、职业素质高的科技管理干部队伍,人事部、科技部决定授予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等89个单位“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赵新鸣等78名同志“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全国广大科技管理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科技管理能力,加快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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