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兴贸计划
日期: 2006年10月21日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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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兴贸计划属于国家指导性计划,旨在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发挥科技及产业优势,扩大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出口产业,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促进我国从外贸大国向外贸强国转变,使外贸出口持续、稳定和快速地增长。"十五"期间,科技兴贸计划主要通过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服务功能,改善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政策环境;加快出口商品结构调整,推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推动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加出口产品中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比重;在发挥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创造新的竞争优势,最终实现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模式的战略转变。

"十五"科技兴贸计划的四项重点任务:

1.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体制创新

一方面,促进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品出口的体制;另一方面,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企业投资为主体、金融保险系统和社会风险投资共同支持的多渠道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投入体系。

2.发展重点产业和技术领域的产品出口

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我国优势领域培育一批占有较大国际市场份额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意识、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善于开拓国际市场的高新技术出口企业;选择若干技术领域及国际目标市场,组织重点出口产品关键技术的开发,力争在软件、生物医药、通信等领域取得突破。

3.加强对出口产品的高新技术支持

用高新技术改造一批机电、纺织等行业的重点出口企业;在形成高效、环保农业的基础上加大农产品出口;组织引导企业与研究机构加强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关键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

4.构筑科技兴贸服务体系

建立符合WTO规则、较为完善的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法规体系及管理体系,健全技术贸易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体系和国际技术贸易纠纷与争端快速反应机制;组织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推进计划;组织实施科技兴贸信息化专项计划,建立电子商务应用系统和加快现代物流系统的建设;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体系建设。

"十五"科技兴贸计划的保障措施:

"十五"科技兴贸计划由外经贸部、科技部、国家经贸委和信息产业部共同组织实施,四部委从组织领导、政策推动、优化环境和服务促进四方面为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在组织领导方面,进一步完善部委联合工作机制,同时发挥科技兴贸重点城市的引导示范作用。在政策推动方面,在财政、金融等方面研究制定鼓励出口的政策,对高新技术出口产品实施政府采购,充分发挥国家计划的集成效应。在优化环境方面,加强国际工业技术多边合作,建立多双边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做好有利于高新技术贸易发展的出口管制工作,加强对与防扩散相关的两用商品和技术的出口管理。在服务促进方面,在重点行业、地区和高新区发展一批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服务的规范化中介服务代理机构,建立科技兴贸信息服务体系;同时加快科技兴贸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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