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
日期: 2006年12月22日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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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胡锦涛同志在会上就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切实贯彻好会议精神发表了重要讲话。全会通过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
  党中央决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门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更好地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体讲,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研究并作出全面部署,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2)社会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切实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3)社会和谐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4)社会和谐是应对外部挑战的重要条件,保持国内安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的起草,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进行的。文件起草工作自始至终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同调研工作紧密结合。今年2月,党中央就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任务、重要举措等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党中央还委托中央统战部听取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文件起草组进行了专题调研。为了深入研究有关重要问题,还请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做了若干专题研究。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充分吸收和采纳。全会决定稿形成后,胡锦涛同志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全会决定稿多次进行讨论。在提交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前,党中央又将全会决定稿下发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再次对全会决定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胡锦涛同志专门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的负责同志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党中央对各方面的意见高度重视,对全会决定稿做了较大幅度的补充和修改。可以说,全会决定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和群众基础,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 
  全会决定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二部分阐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第三部分至第七部分阐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以及确保完成这些任务的重大举措和工作部署,第八部分阐述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
   一、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也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社会理想。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消除了导致社会对立、产生社会不和谐的制度根源,为实现社会和谐开辟了广阔的道路。长期以来,我们锲而不舍地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取得显著成就,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但是,由于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在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上也出现了失误,甚至发生了“文化大革命”那样严重的错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邓小平同志指导下,果断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强调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积极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江泽民同志强调,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指导方针,必须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使社会更加和谐;要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要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这些重要论断对我们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前不久出版的《江泽民文选》,集中反映了江泽民同志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促进社会和谐的深刻思想观点,为我们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强大理论武器。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把社会更加和谐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对社会和谐的认识不断深化。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确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2005年2月,在党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同志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明确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任务,并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要求和重大措施。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站在时代和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总结我们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在认识深化和理论创新的基础上,从三个方面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一,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把和谐写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全会决定强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这段论述,标志着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了。 
  第二,科学分析国际国内形势,深刻论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带领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必然选择。全会决定强调,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从国际来看,和平、发展、合作成为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同时,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我们仍将长期面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从国内来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加强,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政治长期保持稳定。同时,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特别要看到,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第三,准确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客观分析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会决定强调,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我们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
  二、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要明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不同于我国历史上一些思想家所憧憬的“大同世界”,也不同于空想社会主义者所描绘的“乌托邦”,而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和谐的思想同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这就明确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领导核心、发展道路、实践主体和根本目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全会决定强调,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也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必须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衔接好,提出切合实际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按照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全会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这些目标任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1)根据民主法治的要求,提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2)根据公平正义的要求,提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3)根据诚信友爱的要求,提出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4)根据充满活力的要求,提出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5)根据安定有序的要求,提出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6)根据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提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最后强调,要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正确的原则。全会决定提出了“六个必须坚持”的原则。第一条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讲的是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以人为本贯穿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第二条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讲的是工作方针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三条是必须坚持改革开放,讲的是工作动力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第四条是必须坚持民主法治,讲的是工作保证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通过民主法治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第五条是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讲的是工作条件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总体上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切实做到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第六条是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讲的是工作的领导核心和依靠力量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同时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齐心协力促进社会和谐。这六条原则是紧密联系的,需要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全面加以把握。

   三、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我们在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注重把握好三个问题。(1)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考虑到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已经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分别作出了部署,全会决定在总论部分强调应该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具体工作部署上则重点讲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并列的社会建设,着重围绕社会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部署,与社会建设和管理紧密相关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内容在文件中适当涉及。(2)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全会决定力求既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进行全面阐述,又紧密联系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同时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当前需要着重加以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上。(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努力从理论上阐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又力求充分吸收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和反馈的意见建议,提出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以增强文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征求意见和调研过程中,各方面共同认为,应该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基础;二是要完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体制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要加强思想文化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支撑;四是要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环境;五是要增强社会团结和活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广泛力量。全会决定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着重从五个方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工作部署,对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对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解决的问题则明确了基本思路和努力方向。 
  (一)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同时还必须注意发展的协调性,因为如果发展长期不协调,不仅发展本身难以持续,而且会引起社会不和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不平衡因素,突出表现为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针对协调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全会决定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政策举措。 
  一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农产品由长期短缺变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农村第二、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是,与快速发展的城市相比,农村面貌变化仍然较慢。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之后,全国对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有了新的认识,普遍认为这是加快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全国31个省区市都根据中央要求和当地实际,对新农村建设作出了部署。为促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全会决定强调,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全会决定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强化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国家对农业和农村投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会决定强调,各级政府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全会决定还强调,要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 
  二是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全局的政治问题。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中央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到重要战略地位,在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同时,提出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进入新世纪后,我们又先后实施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加快区域发展的战略,形成了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是,目前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地区间人民生活水平和享有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也呈扩大趋势。为加快改变这种状况,全会决定在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扶持方面提出了以下政策措施。(1)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尽快使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改善,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2)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生态保护任务较重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支持。(3)支持经济发达地区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业转移,扶持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项目,加快这些地区的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4)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扩大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对口援助,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的互惠互利机制。(5)建立健全资源开发有偿使用制度和补偿机制,对资源衰退和枯竭的困难地区经济转型实行扶持措施。 
  三是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就业是我国必须长期面对的重大民生问题。经过艰苦努力,我国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必须看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加速期交汇到一起。根据这个情况,全会决定把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作为促进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强调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并围绕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政策措施。全会决定提出,要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和服务。全会决定还强调,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加强劳动保护,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近年来,教育事业发展较快。但是,教育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城乡教育差距扩大,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还存在一些学生辍学现象,农民工子女异地上学难,一些城乡经济困难家庭难以支持子女完成高等教育甚至高中教育,等等。针对这些情况,全会决定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要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要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农村并逐步在城市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全面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加快发展城乡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努力使劳动者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要保持高等院校招生合理增长,注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要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五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分析起来,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淡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不到位等方面。因此,全会决定强调,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全会决定重点从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这三个环节对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作出了部署。全会决定强调,要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措施。要实施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全会决定还强调,要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收支管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六是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我国文化建设成就显著,城乡文化基础设施逐步得到改善。但是,随着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和社会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有了很大增长,目前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还不丰富。全会决定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的要求和措施。 (1)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2)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3)完善文化产业政策,进一步丰富文化产品和服务。目前,我国文化产业总体规模还比较小,文化产品的进出口存在很大逆差。全会决定强调,要培育国有和国有控股骨干文化企业,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发展,推动集约化经营,提供价格合理、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增强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 
  七是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当前,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不协调的矛盾相当突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大超过环境容量,群众特别是环境恶化地区群众要求改善生态环境的呼声越来越高。造成我国环境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根本上讲,是由经济增长方式粗放造成的,有的地方在处理环境问题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相当普遍。此外,还有环境保护投入不足、技术装备落后等原因。因此,全会决定强调,要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推广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资源,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要统筹城乡环境建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要加快环境科技进步,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价格政策,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立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和补偿机制,强化企业和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要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严格环境执法,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公布环境状况信息,严肃处罚违法行为。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当前既要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更要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切实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此,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六个方面的制度。 
  一是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最广大人民享有广泛而充分的民主权利,是政治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全会决定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全会决定还强调了完善民主权利的三个途径。(1)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2)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3)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发挥社会自治功能,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二是法律制度。以制度建设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最重要的是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理念、法治体制、法治程序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会决定强调,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三是司法体制机制。维护公平、伸张正义是社会主义司法的神圣职责。全会决定强调,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目的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通过完善诉讼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健全巡回审判等多种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切实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全会决定还提出了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等方面的要求,强调要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是公共财政制度。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运用再分配手段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十一五”规划纲要已经确定,要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我国国情看,公共财政要承担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政权运转、支持经济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为此,全会决定强调,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着力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五是收入分配制度。收入分配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目前,收入分配秩序问题较多,社会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过大现象突出,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全会决定针对收入分配领域的突出问题,强调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政策取向,这就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全会决定强调,要健全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实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六是社会保障制度。通过近些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虽然我国社会保障发展较快,但仍然存在着覆盖范围小、制度不健全、保障水平低等问题。全会决定根据我国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趋势,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一次提出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目标。在社会保险方面,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救助方面,要完善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在社会福利方面,要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在慈善事业方面,要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
  (三)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需要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坚强的政治保障,又需要有良好的思想文化条件。全会决定提出了建设和谐文化的重大任务,强调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围绕建设和谐文化,全会决定从四个方面作出了部署。 
  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也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当前,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条件下,面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艰巨任务,旗帜鲜明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任务,对于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巩固和发展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全会决定强调了四个方面,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些都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根基,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全会决定强调,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增强党的思想理论工作的创造力、说服力、感召力,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信念和信心。 
  二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要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结合。全会决定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要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内容,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全会决定还强调,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 

   三是坚持正确导向。思想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思想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随着信息传播技术迅速发展和信息传播渠道日益多样,我国社会舆论环境和舆论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坚持正确导向,对保持社会和谐具有重大作用。全会决定强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社会科学,要坚持正确导向,唱响主旋律,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要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机制,加强对互联网等的应用和管理。 
  四是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需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和谐创建活动和有效的公民教育来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感。各地广泛开展的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是广大干部群众进行自我教育的有效形式,是把和谐社会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城乡基层的重要载体。全会决定强调,要把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

  (四)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 
  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改革开放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我国社会社会管理的内容、方式、手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管理难度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完善社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相配套的社会体制,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全会决定从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等七个方面对完善社会管理作出了部署,概括起来是“四个健全”。 
  一是健全社会管理格局。近些年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同时各种社会组织也快速发展。社会组织主要分为四类,包括律师、公证、会计、资产评估等市场中介机构,科教文卫体等领域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以及各类基金会。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建立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因此,全会决定强调,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对政府来讲,主要是树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明确责任、提高效能,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对社区来讲,主要是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对社会组织来讲,主要是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二是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如何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全会决定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抓紧建立健全四个机制,即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要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要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是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全会决定强调,要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针对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全会决定强调,要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是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目前,我国社会治安大局总体是稳定的,但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问题不少,各种诱发和滋生违法犯罪的因素增多,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全会决定强调,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全会决定提出,要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就是对刑事犯罪要区别对待,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要充分重视依法从宽的一面,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要加强对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的关心教育,强化吸毒人员感化和管理,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全会决定还对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和国防建设作出了部署。

  (五)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全会决定强调,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决定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一是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会决定强调,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使全社会的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全会决定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坚持”、“三个创业”。“三个坚持”就是:(1)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都要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汲取智慧、经受检验,都要依靠人民群众付诸实践、取得实效。(2)坚持发挥生产力作为最活跃最革命因素的决定性作用,坚定不移地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各种障碍,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3)坚持把创新精神贯穿到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保护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完善创新机制,宽容创新挫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三个创业”就是倡导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和谐创业。全会决定强调这“三个坚持”、“三个创业”,目的是不断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二是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今年7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这是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些重大关系。全会决定以这五大关系为主线,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要求。全会决定强调,要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发挥统一战线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优势,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发挥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加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团结和谐。具体来说,在政党关系方面,要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多党合作事业。在阶层关系方面,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在民族关系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在宗教关系方面,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海内外同胞关系方面,要巩固祖国大陆同胞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大团结,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三是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任务。全会决定着眼于为和谐社会建设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强调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积极争取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睦邻友好的周边环境、平等互利的合作环境、互信协作的安全环境、客观友善的舆论环境,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四、关于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 
  全会决定强调,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全会决定围绕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第一,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全会决定从领导职责、领导机制、领导班子建设、学习培训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措施,要求各级党委建立科学高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内和谐对社会和谐具有重要影响。只有加强党内和谐,不断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凝聚力,才能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地团结带领人民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全会决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必须扎扎实实地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各项工作。全会决定围绕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1)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要靠党的基层组织团结带领群众去落实。党的35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7000多万名党员能否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影响极大。全会决定强调,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做促进社会和谐的表率。(2)深入做好党的群众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量工作同群众工作密切相关,只有把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的工作做好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全会决定强调,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3)大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要增强基层政权的社会服务功能,提高基层政权的社会管理、依法办事能力。(4)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全会决定提出,要紧紧依靠广大基层干部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制定和落实定期轮训、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要严格要求、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第三,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人才工作的支持和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转变方式、提高专业化水平,迫切需要众多的各类社会工作人才。全会决定强调,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要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加快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要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 
  第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如果腐败现象滋生蔓延而又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就难以维护社会和谐。当前,反腐倡廉总的形势是好的,同时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呈多发态势,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党内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全会决定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加强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做道德表率,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以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用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形成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机制,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要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把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全会决定还强调,要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严厉惩治腐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全会文件特别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万众一心,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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