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司党支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日期: 2016年09月29日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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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高新司党支部于2016年8月31日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开展交流讨论。会议由党支部书记秦勇同志主持,副司长曹国英同志进行领读,全司党员同志(包括借调的党员同志)参加会议。
    曹国英副司长首先领读了《条例》,并作引导性发言。他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他认为,《条例》着重强调领导责任,是管党治党进一步走向严格的具体表现,为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条例》突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解决部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内工作者要好好研读,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明确自身责任,在工作中认真抓好抓紧抓实。
    秦勇书记作总结性发言。他要求全司党员同志认真学习《条例》,并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抓住核心思想,准确把握内涵要义,深刻理解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二是明确问责工作应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三是明确问责对象,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条例》,必将使从严治党更加规范、严格、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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