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中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
日期: 2016年10月26日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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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1世纪中心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方案(修订版)》有关安排,9月18日下午,21世纪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开展中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会,并邀请了中心非党员中层干部参会。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科技部党员应知应会60问》、《“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通报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围绕专题学习内容,开展集体研讨,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郭日生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郭日生同志带领全体党员原汁原味地学习了《问责条例》,重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产党员问责的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了“有权就有责,权责对等”、“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等论述重点,学习了什么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学习了要求建立“终身追究责任制”、问责要制度化和程序化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集体学习,与会党员同志进一步强化了《问责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加深了理解,它的出台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建设进一步扎牢扎紧。为加深学习成效,会上还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结合中央纪工委通报的近期中央国家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违纪违规案件,教育引导每位党员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把党员的责任、党规党纪的各项要求铭记在心,外化于行,做到知行合一。

  中心全体党员通过自学、党小组和集体学习,收获丰富。在会上积极发言,谈认知、说体会,深入交流学习心得。郭日生同志带头发言。他强调,切实学习《问责条例》,必须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去学、去理解、去落实。《问责条例》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辅相成、配套成体系,是我党制度化建设的系统成果。学习的重点是真正把握和理解“两个主体责任”,关键和根本是加强落实。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应尽的责任,学会尽责和担当。学习的目的是行动,结合中心的实际工作,落实两个主体责任,首先是领导班子必须高度重视,其次是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决策、执行、监督”机构运行机制的有效建立。在机构内设职能设置上,也应体现责任的分级,通过有效措施督促各级责任的落实。当前,科技改革在持续深入,中心作为专业机构也将面临和迎接更多的挑战、系列新问题,党员领导作为主要责任人,要从我做起、率先垂范。

  会上,中心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柯兵同志,以及党员中层干部代表也做了深入交流。一致认为《问责条例》是对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尽职尽责的更高、更严要求。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治党的各项制度落到行动、各项责任和要求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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