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中心纪委学习会议
日期: 2018年09月27日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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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18日,机关服务中心组织召开纪委学习会议,学习科技部党建文件,传达纪检工作要求,学习近期纪检会议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最新修订内容等。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参加学习。

  纪委书记张永锋同志引导学习了《科技部党组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下文简称《办法》),结合中心工作对《办法》进行了解读。《办法》中明确要求科技部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依规依法、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原则。对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问责监督等有了清晰的界定和说明,为问责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指导。纪委副书记修立萍同志传达了《科技部人事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的通知》,强调在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时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早”,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防微杜渐,不回避问题;二是“准”,找准问题,对问题事实反复进行甄别,准确、全面、客观指出问题所在;三是“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方式进行提醒。

  会上,张永锋同志传达学习了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宾宜同志,党组成员、副部长李萌同志在全国科技系统纪检工作交流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直属机关纪委书记马宏建同志在部系统纪检工作会议上传达的中央纪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强调纪检工作要把政治建设摆到首位,四风问题仍要抓紧,要落实反腐败斗争。要牢牢把握,把稳中求进作为纪检工作的总基调,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要坚持不懈,以改革为先导,要把握好职责定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近日,中共中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进行了修订,于10月1日开始实施。张永锋同志就《条例》的修订内容进行了引导学习。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的固化。一是“一个思想”,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二是“两个坚决维护”,即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是“三个重点”,即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四是强调“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是五处纪法衔接,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六是六个从严,即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七是“七个有之”,即在《条例》中完善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八是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会议最后,张永锋同志提出,纪检干部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党规党纪,认真学习科技部党建工作文件,深入思考,实事求是,坚决执行。在纪检工作中,要把握好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明确职责边界,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履职专业化,在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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