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2021年9月17日)
日期: 2021年09月24日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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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部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近期公开通报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转载如下:
  一、江苏省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刘艳为通讯作者、高刻及苏珍为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Anti-proliferation and anti-metastatic effects of sevoflurane on humanosteosarcoma U2OS and Saos-2 cells”,经查,系刘艳伪造数据、高刻及苏珍不当署名。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1.取消刘艳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5年,延缓聘任职称2年,对刘艳给予警告处分,并追回已发放的科研奖励;
  2.取消高刻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2年,延缓聘任职称1年;
  3.取消苏珍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2年,延缓聘任职称1年。
  (通报链接:https://www.hasyy.cn/content/contentDetail?contentId=10446&menuId=32)
  二、江苏省南通市中医院喻海忠为通讯作者、南通市肿瘤医院肖春红为第一作者,发表于《Immunopharmacology and Immunotoxicology》杂志的论文“MiR-340 affects gastric cancer cell proliferation, cycle, and apoptosis through regulating SOCS3/JAK-STAT signaling pathway”,经查,系篡改数据的学术不端行为。
  1.南通市中医院经研究决定给予喻海忠同志以下处理:通报批评,撤回发表的上述论文,取消申报财政资助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资格8年(涉及其他论文造假,合并处罚),追回论文一次性奖金,整改和加强学术团队管理、取消学术委员会委员资格;
  2.南通市肿瘤医院经研究决定给予肖春红同志以下处理:通报批评,撤回发表的上述论文,暂停财政资助科技计划项目8年(涉及其他论文造假,合并处罚),追回论文一次性奖金。
  (通报链接:http://www.ntzyy.com/news/1125.html)
  三、江苏省泰州市人民医院易彤波作为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发表于《Nanomedicine and Biotechnology》杂志(2019,47:3765-3773)的论文“Activation of lncRNA lnc SLC4A1- 1induced by H3K27 acetylation promotes the development of breast cancer viaactivating CXCL8 and NF kB pathway”,经查,存在第三方代写代投、买卖数据、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泰州市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易彤波作出处理:
  予以诫勉谈话,令其联系杂志社将涉事文章撤稿,将报销的版面费以及获得的论文奖励予以追回,5年内不得申请岗位、职称晋升,5年内不得参加科研立项、成果报奖。
  (通报链接:http://www.jstzhospital.com/contents/13/2919.html)
  四、浙江省慈溪市人民医院陈坚样为通讯作者、徐乔龙为第一作者,成立、陆文杰、王沛年为其他作者发表的论文“miR-376a inhibits the proliferation and invasion of osteosarcoma by targeting FBX011”(中文名“miR-376a通过标记FBX011抑制骨肉瘤的增殖和侵袭”),经查,论文实验数据由第三方提供,存在数据造假。
  慈溪市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以下处理:
  1.取消徐乔龙职称职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晋升资格5年,取消其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及科技报奖资格5年,终身取消其担任论文、课题、基金、报奖等评审专家资格,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警示谈话,集团内通报批评,收回论文奖励费,扣发1个月奖金;
  2.取消陈坚样职称职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晋升资格5年,取消其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及科技报奖资格5年,终身取消其担任论文、课题、基金、报奖等评审专家资格,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警示谈话、集团内通报批评,收回报销的论文版面费;
  3.其他作者成立、陆文杰、王沛年:取消担任论文、课题、基金、报奖等评审专家资格5年,取消其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及科技报奖资格1年,警示谈话,集团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通报链接:https://www.zjcxph.com/index.php/home/article?nid=7&nid2=23&id=465)
  五、浙江省人民医院原职工陈杰为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The circular RNA HIPK3 reduces hydrogen peroxide‐induced injury of PC-12 cells by upregulation of miR-455”,经查,该论文系陈杰同志通过他人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代写代投,且投稿前未告知其他作者,涉及买卖论文、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
  浙江省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陈杰做出如下处理:
  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专业技术岗八级降为专业技术岗九级);全院通报批评;5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5年内取消其申报各类科研计划项目、奖励、人才项目资格。(陈杰目前已离职,不在浙江省人民医院工作。)
  (通报链接:http://www.hospitalstar.com/newsdetail?fnav=6¬iceId=20702&title=%E7%A7%91%E7%A0%94%E5%8A%A8%E6%80%81)
  六、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孟靓靓为通讯作者、郭瑞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Circular RNA ANKRD36 attends to lipopolysaccharide‐aroused MRC-5 cellinjury via regulating microRNA-31-3p”,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孟靓靓: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责成尽快联系杂志社撤稿;
  2.对第一作者郭瑞: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通报链接:http://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0907/6083.html)
  七、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苏海英为通讯作者、储萍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HULC functions as an oncogene in ovarian carcinoma cells by negatively modulating miR-125a-3p”,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苏海英: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责成尽快联系杂志社撤稿;
  2.对第一作者储萍: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通报链接:http://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0907/6083.html)
  八、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刘中元为通讯作者、秦磊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Knockdown of long noncoding RNA urothelial carcinoma-associated 1 inhibitscell viability, migration, and invasion by regulating microRNA-182 in gastriccarcinoma”,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刘中元: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追回科研项目匹配经费,责成尽快联系杂志社撤稿;
  2.对第一作者秦磊: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追回作者个人所得的论文科研奖励和荣誉称号,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通报链接:http://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0907/6083.html)
  九、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孙艺菡为通讯作者、郝岩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Bilobalide alleviates tumor necrosis factor‐alpha‐induced pancreatic beta-cellMIN6 apoptosis and dysfunction through upregulation of miR-153”,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孙艺菡: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责成尽快联系杂志社撤稿;
  2.对第一作者郝岩: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通报链接:http://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0907/6083.html)
  十、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医院刘年胜为第一作者、范明富为通讯作者发表论文“Protective functions of salvianolic acid BinPC-12 cells against hydrogen peroxide-triggered damage by mediation of microRNA-26a”,经查,系存在买卖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处理以下:
  1.对第一作者刘年胜: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撤销其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相关学术奖励、职称以及荣誉称号等,要求其30天内联系杂志社撤稿,按医院管理规定扣罚绩效工资;
  2.对通讯作者范明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撤销其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相关学术奖励、职称以及荣誉称号等,要求其30天内联系杂志社撤稿,按医院管理规定扣罚绩效工资。
  (通报链接:http://ly120.cn/prt/main/scddetl.lay?infoid=2539&t=1631848952799)
  十一、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医院熊瑛为第一作者、李玉柱为通讯作者发表论文“Tripterine Alleviates LPS-induced Inflammatory Injury by Up-Regulation of miR-146a in HaCaT Cells”,经查,系存在买卖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第一作者熊瑛: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建议主管部门撤销其应用该篇论文获得的主任医师资格,取消其6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6年,撤销其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相关学术奖励以及荣誉称号等,按医院管理规定扣罚绩效工资,要求其30天内联系杂志社撤稿;
  2.对通讯作者李玉柱: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撤销其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相关学术奖励、职称以及荣誉称号等,要求其30天内联系杂志社撤稿,按医院管理规定扣罚绩效工资。
  (通报链接:http://ly120.cn/prt/main/scddetl.lay?infoid=2539&t=1631848952799)
  十二、山东省青岛海慈医疗集团林红丽为通讯作者、李玉耕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ncRNA‐LET relieves hypoxia‐induced injury in H9c2 cells through regulation of miR-138”,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对第一作者李玉耕、通讯作者林红丽: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批评,立即联系杂志社撤稿涉事论文;取消5年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取消5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
  2.对李建伟(第二作者)、张鹏臻(第三作者)、姜校颖(第四作者)、潘振瑞(第五作者)、郑文建(第六作者):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院内公开通报批评,取消一年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取消一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
  (通报链接:http://www.qdhaici.cn/news_detail/newsId=3314.html)
  十三、山东省青岛市市立医院姜相君为通讯作者,张鸣鸣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Vinculin promotes gastric cancer proliferation and migration and predicts poor prognosis in patients with gastriccancer”,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姜相君:取消其3年内指导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资格,取消其3年内申报各级科研项目及科研奖励资格,取消其3年内申报各级各类人才项目资格;
  2.对第一作者张鸣鸣: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5年内申报各级科研项目及科研奖励资格,取消其5年内申报各级各类人才项目资格,30天内交回与此文章相关的科研奖励,30天内自主联系杂志社撤稿涉事论文。
  (通报链接:http://www.qdslyy.cn/keyanyuandi_view.aspx?id=98203)
  十四、广东省人民医院尹东作为通讯作者及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Downregulation of long noncoding RNA Sox2ot protects PC-12 cells from hydrogen peroxide–induced injury in spinal cord injury via regulating the miR-211-myeloid cell leukemia-1isoform2axis”,经查,系其委托第三方机构代写代投,存在买卖论文,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检测报告等学术不端行为。
  广东省人民医院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理:
  1.对尹东及其科主任进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并责令其立即撤稿、退回奖励经费;
  2.对尹东:予以全院通报批评、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暂停其主持的科研项目、冻结其科研经费,取消3年以内承担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资格,暂停其研究生招生资格3年,暂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3年。
  (通报链接:https://www.gdghospital.org.cn/NewsMessage-2069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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