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关于大亚湾反应堆中微子实验项目立项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306-07-2007-774 | 发文机构: | 科学技术部 |
| 成文日期: | 2007年01月04日 | 发布日期: | 2007年01月04日 |
| 发文字号: | 国科发基字〔2007〕1号 | ||
国科发基字〔2007〕1号
中国科学院:
你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申报的“大亚湾反应堆中微子实验”项目已通过我部组织的项目可行性论证。经研究决定,批准“大亚湾反应堆中微子实验”项目立项。
请你们按照973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报我部审批,并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科学技术部
二OO七年一月四日